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当代社会中,由于汽车的普遍驾驶汽车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对于交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当代社会中,由于汽车的普遍驾驶汽车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对于交通安全也越来越关注,国家对于酒驾的查处也越来越严格,醉酒驾车很容易出交通事故,假如醉驾追尾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给您总结了一下有关这方面的知识。
  
  醉驾追尾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2013年开始实施的交通安全法,对酒驾、醉驾行为有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近期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为更好地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查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综上所述醉驾追尾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醉驾追尾行为属于犯法的行为,追尾责任一般都是全责,所以醉驾行为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对嫌疑人提起诉讼,酒驾分为两种行为,一个是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体内酒精含量不同,对酒驾的分类也不同。


·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都有哪些
      现如今,不管是办理什么事情,往往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才行,否则事情最终都是办不下来的。在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同时提交认定材料的。那到底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都有哪些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一、驾驶证罚款未交有什么后果?
      一、驾驶证罚款未交有什么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


·怎样划分交通事故等级
      交通事故的等级是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划分的,包括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别重大事故。不同的事故等级,意味着不一样的划分标准。下面,我们告诉您怎样划分交通事故等级。 一、怎样划分交通事故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


·撞车后怎么处理没报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撞车后怎么处理没报警 1、只是车辆的碰擦,双方车主可以选择私了,并签订一份私了协议,也就是赔偿协议,这是为了防止发生后续纠纷。 2、如果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核实交通事故存在就会受理的。 二、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了应该怎么办?
      现在我们出行很多时候都会选择汽车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等,因为使用率越来越高,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越来越多,发生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您都很关心的问题,但是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的情况,今天我们就告诉您遇到这种情况了应该怎么解决。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


·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怎么处罚
      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怎么处罚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当中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则会处对应的处罚,避免引发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


·开车被拍到玩手机如何处罚?
      开车被拍到玩手机如何处罚? 一、开车被拍到玩手机如何处罚? 开车打电话,被处罚记2分,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在购买了相应保险的情况下,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理赔。但是这个交通事故理赔也是有一定程序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第一步:报案在报案时,您要做的事有: 1、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上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