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哪些
  
  我们知道,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又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应在仲裁裁决书收到之后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四、仲裁委员会的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以及所需要提供的资料等。仲裁委员会的案件受理范围有一定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的材料之后七日内应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无论是否受理,应在作出决定后将是否受理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一、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


·腿骨工伤申请赔偿的流程?
      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增长,不少劳动者因为工作而让自己劳累,甚至有些劳动者因为在工作场地专心工作而让自己身体受伤的。腿骨工伤,这个问题在我们工作中难免不会遇到,那么遇到腿骨工伤的时候,您都对腿骨工伤申请赔偿的流程不太熟悉,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腿骨工伤的有关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工伤?...


·中介童工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中介童工处罚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有多项法律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但是仍然有很多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甚至有的中介公司专门给单位招聘童工,对于这些无视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中介童工的处罚力度虽然和雇佣童工的处罚力度不同,但是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中介童工处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旦发现...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会涉及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金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疫情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也可以以客观情况下发生变化,进行调岗调薪?
      最高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的规定,审理涉疫情劳动争议案件时,要准确适用《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疫情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者要求用人单位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承担证明责任,只有证明疫...


·未成年人只有16岁属于童工吗
      未成年人只有16岁属于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用人单位开除怀孕员工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开除怀孕员工如何赔偿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


·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一、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进行补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对于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交材料到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其产生的后果可能会涉及到法律纠纷。 二、企业不...


·人社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人社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人社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一)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指派...


·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现如今因受公伤失去生命的人非常的多,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无法避免的。现在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或孩子因为工伤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自己成为被扶养人的时候,是可以依法拿到被扶养人生活费,解决生活、经济上面面临的困境的。而且生活费的金额不是随便给的,是有相关的条件计算出来的,那么工伤被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