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在双方签署合同后,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避免合同违约情况的发生。一旦一方因为过失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则构成违约,要按照合同违约条款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
  一、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它财产。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
  二、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看,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违约方也应以自己的财产赔偿全部损害。当然,这种赔偿应限制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2、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3、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也就是将减轻损害作为受害人的一项义务看待,并以此限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4、损益相抵原则。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这是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规则。根据这一规则,违约既使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又使受害人获得了利益时,法院应责令违约方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害与受害人所得利益的差额,这是净损失、真实损失,但并不是减轻违约方本应承担的责任。双方签署合同后就承担了履行合同的义务,无特殊情况不得违约。通过我们的描述,我们掌握了有关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的知识。通常,双方会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会通过违约条款确定违约金比例,在发生合同违约后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一、什么是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可继续履行合同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继续履行...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主合同只有在满足了《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后才能生效,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要是导致了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此时对于主合同的担保合同来讲是否还有效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


·商业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商业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决争议的,可以按合同约定选择诉讼或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或者约定诉讼管辖权的,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而实际违约又可分为...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企业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那在法律上,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此外,在合同纠纷诉讼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的诉讼时效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毁约的赔偿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毁约的赔偿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没有统一规定毁约赔偿标准。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


·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文
      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文 生产钢铁的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量的铁矿石,因此就需要从矿场购买,而此时双方之间是必须要签订一份铁矿石购销合同。那么铁矿石购销合同具体包括哪些内容?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文怎么写?我们在下文中带来一份范本,供你参考。 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文 卖方:___________...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一、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合伙合同 一、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没有书面买卖合同怎么维权
      现实生活中,很多买卖交易的行为都是没有书面买卖合同的,比如一般的超市购物等等。此时,如果买方的权益遭受损害,对于买方来说,没有书面买卖合同怎么维权呢?退一步来说,不管有没有书面买卖合同,如果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中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为您答...


·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事业劳动合同到期后,事业和劳动者需要再次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双方就要面对一个问题,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我们告诉您,除了是劳动者有过错,都会有经济补偿。我们下面将主要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事业单位不同意继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