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现老婆有外遇没有直接证据怎么离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发现老婆有外遇没有直接证据怎么离婚
  
  一、离婚的条件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二、我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不准离婚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上文就是对发现老婆有外遇没有直接证据怎么离婚这个问题的相关信息。综上所述,在老婆出轨后想要离婚即使没有证据也是可以进行的,只要能够证明两人确实没有感情了,但是也要注意不能离婚的情况。


·老婆重婚罪报警有用吗?
      一、老婆重婚罪报警有用吗?老婆重婚罪报警有用,根据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重婚罪但是可以进行公诉的也可以进行自诉,重婚罪的立案标准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是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的,不在一起生活的一方必须给予孩子抚养费,这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2017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呢?离婚后子女抚养费2017一般是工资的20%--30%。具体依据如下: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


·应该如何收集离婚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很多当事人的合法主张都没能得到法院的认可,不是法官太昏庸或者是收了对方的好处,而是因为当事人自己没证据,法官也只能做出对你不利的判决。想要获得法官的支持,就应该知道要如何收集离婚证据才行,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相信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 1...


·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重婚行为,本身是属于民事行为的,但在我国同时将其规定为刑事犯罪,即重婚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重婚者的法律责任,那究竟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事责任 1、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感情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夫妻都会选择离婚,那么如果无法在离婚的相关事项上协商一致,就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了。说到起诉离婚,很多夫妻都不知道起诉离婚怎么办理,它的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


·夫妻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离婚股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人们拥有的财产已经不仅仅限于现金、存款了,还有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房产、公司股权等等。针对这些比较特殊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分割情况也是不一样的。那一般夫妻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离婚股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离婚股权...


·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就自动离婚了吗?
      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就自动离婚了吗?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也不会自动离婚,不同居可以理解为分居,一般夫妻要是有长期分居的情况,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到双方的感情,甚至有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


·法律关于夫妻财产问题有哪些规定?
      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二婚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法中夫妻二人的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就要对财产分割进行法院诉讼,但是其中牵扯到的因素有很多,如果其中有人是二婚,那财产分割又会不一样,那么二婚离婚财产怎样分配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


·哪些情况下男女不能结婚
       男女结婚首先要满足《民法典》中的结婚条件,而这其中,我国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不能结婚的情形。若要想结婚的男女有其中的一种情形,那么就不能结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男女不能结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以下两种情况下禁止结婚: ? (一)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所需资料是什么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所需资料是什么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