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厂倒闭赔偿方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工厂倒闭赔偿方案由于经济下行,用工成本增加等原因,越来越多的工厂不得不走上了倒闭这条路。但是,倒闭并不只是单纯地关闭,其中还涉及许多问题,比如倒闭后债务的解决等等。那么,工厂倒闭后,工厂倒闭了有经济补偿吗,工厂倒闭赔偿方案是怎样的呢?律师将在下文为您介绍。一、工厂倒闭了有经济补偿吗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在第四十六条中同样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所以,若所在单位被宣告倒闭了,则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二、工厂倒闭赔偿方案如果所在工厂宣告倒闭了,那么工厂倒闭后赔偿方案目前主要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还规定了:“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因此,工厂倒闭后,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由此可见,工厂倒闭之后,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工厂倒闭赔偿方案中,应当优先清偿职工的补偿金。其中,对于职工的经济补偿主要是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哪报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属于刑事罪案,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一以转...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该怎么办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组织机构,只有是有法律上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都是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的,我知道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向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属于方法的经营活动,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后其合法的经营活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一、个体工商户营...


·上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
      上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 一、上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 劳动仲裁胜算与是否在范围内,是否适用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 (一)因确认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发生的争议...


·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关于劳动者劳动的规定越来越人性化,对于员工的身体健康保障也越来越重视,除了夏季的高温补贴外也有很多关于工伤的规定。一般劳动者尤其是室外作业或者是从事一些危险工作的员工容易受工伤,这个时候员工则可以向其所在公司申请工伤赔偿了。那么,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做一...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一般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积极的去寻找工作,在找到工作后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能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建筑无处不在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建筑无处不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我们的生命安全,让我们得到法律的保护,它也是维护我们自己权力的重要管理制度。所以对于我们来说这个制度十分重要,特别是对于我们的农民工人朋友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所以我们要了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商品房工程质量规范是什么?
      商品房工程质量规范是什么? 房屋是人们生活起居的场所,房屋也是个人的私有财产。所以很多房主在购房的时候,会对自己的房屋进行严格的检查。避免自己入住的房屋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为自己以后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房地产开发商也为了保证自己的房屋能够有一个好的销量会对房屋质量有严格的要...


·试用期员工辞退工资发放的时候可以扣吗?
      试用期员工辞退工资发放的时候可以扣吗? 一、试用期员工辞退工资发放的时候可以扣吗? 不可以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实际报酬。 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时间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


·当前房屋价格很高,城市生活的压力很大,年轻人往往要工作很久才
      当前房屋价格很高,城市生活的压力很大,年轻人往往要工作很久才能买到房子,再买房子之前往往需要租住房屋。租住房屋有的时候会碰到违约的情况,这时候违约方要给守约方赔偿。那么租赁过程中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关于加班工资的基数如何计算的问题。首先涉及的问题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各执一词引发的劳动纠纷不在少数。为解决这类纠纷,有些地方还专门立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其实,根据《劳动法》第44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