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违约金的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为了防止不履行合同的重要措施,对当事人双方有一定的保障作用,担保合同也不例外,那么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是怎样的了?下面我们为你准备了一篇关于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的范文。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上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
  
  委托代理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由某法院作为民事判决。宣判后,上诉人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本院审理查明,某年某月某日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双方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约定:上诉人用其自有的物件,借款用途为某事,借款期限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到某年某月某日停止,借款利率为;协议签订后,被上诉人在某年某月某日借款某万元给上诉人,后到期后上诉人至今未归还被上诉人金额。由于上述物品均办理了质押和抵押手续。因被告双方为夫妻关系,应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诉请判令:一、由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某万元;二、被告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按照约定、法定标准支付原告利息、罚息,至被告清偿完毕原告借款之日止,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立即拍卖、变卖被告交付给原告质押的物件由原告优先受偿。
  
  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的上诉请求是:理由:上诉人认为应该撤销第一条,并且一方被告认为当时他没有事先知道,该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该被抵押。
  
  被上诉人提出的答辩请求是维持原判。理由:
  
  经综合二审中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焦点可归纳为:夫妻一方事先不知道,抵押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上诉人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代理审判员
  
  某年某月某日
  
  书 记 员
  
  综合上面的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我们知道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来赔偿损失,若合同违约金过高或者合同违约金过低,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按照实际损失来确定违约金,以此来保障双方的利益。


·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
      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 一、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


·合同法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具体规定了违约赔偿的内容,要是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很少人知道民法典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从实际出发,我们认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应该包括: 1、实际履行。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


·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直接使他方当事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而且近年来,合同诈骗犯罪猖獗,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那么,经过认定构成此罪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出租人提前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出租人提前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赠与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将其所有财产赠与他人的...


·合同的三倍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的三倍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么样的? 一、合同的三倍惩罚性赔偿约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惩罚性赔偿约定会按照受害人实际收到损失的三倍进行赔偿,计算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


·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没有统一的规定,应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民法典》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全诚实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的,通知到对方,即可解除合同。《民法典》...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


·没签合同没付定金可以毁约吗
      没签合同没付定金可以毁约吗不存在毁约问题。毁约意思是撕毁共同商定的协议、条约、合同等。毁约也不只是定义于格式文本,也体现在口头表现。毁约就是不遵守原签定的所有合同条款。违约是一个法律术语。二、交了定金但是没签合同交付的定金能退吗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即使没有签合同也可以退定金。最高人...


·什么是合同履行方式?合同履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什么是合同履行方式?合同履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合同签订之后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双方的义务,因此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就是只有通过双方当事人履行了义务之后,才能达到合同的作用,那么对...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合同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法律文件,它规定了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分类有很多种,比如说合同可以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而对于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这二者的区别有很多人都不理解,特别是对于定金合同是否是属于要式合同对很多人不清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