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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债权人查封一个债务人房产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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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个债权人查封一个债务人房产的情况有哪些
  
  一、查封的含义
  
  查封指检查对于不合格物品贴上封条,不准许动用。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是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
  
  二、办理查封的相关规定
  
  1、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查封登记;
  
  2、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进行查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对后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轮候查封登记,并书面告知其该土地使用权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
  
  3、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
  
  4、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
  
  5、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全部处理的,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部分处理的,对剩余部分,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
  
  6、分割查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明确查封土地的具体位置;
  
  7、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特殊情况,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8、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
  
  9、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
  
  10、土地使用权在预查封期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查封登记自动转为查封登记;
  
  11、国土资源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可以查封,已核准登记的,不得进行查封。
  
  三、办理查封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查封裁定书或预查封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查封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及所查封位置的宗地图;
  
  4、执行人员的执行公务证和本人工作证;
  
  5、查封回执单。
  
  四、多个债权人查封一个债务人房产
  
  对同一财产不能重复查封。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顺序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再由其他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剩余债务,债务人继续偿还。
  
  通过上述了解,我们知道了查封的具体含义,办理查封的相关规定以及办理查封需要的相关材料,我们同时也了解了多个债权人查封一个债务人房产的相关情况,查封是对财产的一种保全,如果房产已经被查封,我们作为债权人是可以申请参与分配而不必要求再次查封。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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