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构成强奸罪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男性要是违背女性的意愿,采取暴力手段压制对方反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那么这样的行为一般是会认定为强奸犯罪的。但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是否也能构成强奸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婚姻关系期间构成强奸罪的情形
  (一)如果当事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属于“死亡婚姻”。双方已不具备正常的夫妻关系,也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关系已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而丈夫违背妻子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手段,侵犯了妻子的人身权利。此时,离婚判决的上诉期是“非正常夫妻关系”的特殊时期。由于判决尚未生效,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在此特殊时期,从法律上讲,双方虽属夫妻关系,但离婚判决的内容对双方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对当事人行使夫妻间人身和财产权都有所限制,如果男方有上述行为,那么则构成强奸罪。
  (二)民法通则、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权利和义务都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法律给予夫妻在婚内进行性行为的自由,而没有给予其强迫另一方进行性行为的自由。男方违背女方的意志,又采取暴力手段,主观恶意明显,不仅有奸淫的目的,还有对人格、人体摧残的故意,具有危害性,符合强奸罪的基本特征。我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将丈夫排除于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所以只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符合刑事责任年龄的男子都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自然将丈夫也包括在内。
   二、婚姻关系期间不构成强奸罪的情形
  (一)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构成强奸罪的法定条件,虽然婚内逼迫妻子发生性关系,但这与构成强奸罪中违背妇女意志强行性交有着本质不同,因而其社会危害性也不同。同居和性生活是法律赋予夫妻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和性生活的法律承诺。因此,从法律上讲,合法的夫妻之间不存在丈夫对妻子性权利自由的侵犯,所以,如果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不顾妻子反对,甚至采用暴力与妻子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能构成强奸罪。
  (二)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并经相关机构调解,但并没有向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提出了上述请求,但法院并没有立案受理,即没有进入离婚诉讼程序。那么夫妻之间相互对性生活的法律承诺仍然有效。因此,男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即使男女之间有夫妻关系,但在性方面,双方都是有自由的权利,不能勉强任何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更加不能采取暴力的手段,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而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婚内强奸作出规定,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处理。
  
  
  


·一、离婚时女方如何获得更多财产?
      一、离婚时女方如何获得更多财产? 离婚时女方若想获得更多财产就必须要拿出证明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的证据,虽然说签订婚前协议是一种很势利的做法,可谁都不能保证未来会发生什么,即使结婚时两个人的感情看似牢不可破,但是时间如流水,没有人能对未来打包票。如果你在婚前的收入很高的话...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类型都有哪些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类型都有哪些男女之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的,多数都是构成了非法同居关系,当然也有少部分是属于事实婚姻。那对于新婚姻法非法同居一般有哪些类型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类型都有哪些 在我国现行法...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起诉离婚费是多少费用
      起诉离婚费是多少费用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


·一、父母离婚财产分配给子女吗?
      一、父母离婚财产分配给子女吗?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夫妻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2、即...


·什么是法定抚养人赡养人?
      在我国,历来注重孝道。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抚养和赡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么,什么是法定抚养人赡养人?下面,我们为您带来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法定抚养人赡养人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一、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现在结婚之前男方都会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诚意 ,那要是在以后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否要归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费由谁主张
      一、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费由谁主张离婚孩子抚养费应由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男方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此时不抚养孩子的话,那女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要是男方属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这种情况下不抚养孩子也就是不支付抚养费,此时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


·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八个常见误区是什么
      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八个常见误区是什么   误区一:一方坚持不同意对方就别想离婚   有的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对方就离不了。这一想法,在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时确实能够实现,但是在法院判决时就不一样,因为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


·在我国离婚协议探视权是什么离婚协议探望权
      在我国离婚协议探视权是什么离婚协议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