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如果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在大部分人的观念里,银行就是安全可靠的代名词,许多人将半辈子的积蓄都存在银行里,但是根据央行最新的政策来看,国家银行已经允许破产,而人们关心的自然是切身利益,很多人会想知道,如果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一、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按照破产法,个人存款会优先清偿。根据《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在破产案件中,法院通过公告形式,将重大的程序性事件公之于众。按照现行规定,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中需要公告的事项有:受理破产案件;开始重整程序;终止重整程序;开始和解程序;终止和解程序;破产宣告;终结破产程序。同时按照央行的计划,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根据目前透露的消息,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可能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按照央行计划的50万元限额,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存款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后,即在偿付金额范围内取得该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相同清偿顺序的债权。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偿付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二、银行储户如何降低风险(一)要有“银行也会破产”的风险意识虽然存款制度的实施意味着银行也可能破产,但是银行也不是那么容易就破产的,比如国有大行工农中建交,这五大行破产的风险就很低,因为这些大型银行体量巨大,一旦出现一点问题,影响也会是巨大的,这些银行是“大到不能倒”。相反,一些中小型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弱,如果经营不善,就有破产的可能性。当然,有了存款保险制度,也不是说银行就会倒闭破产。如果一个银行眼看要破产了,那国家相关部门就会监管,会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就算小银行经营不善,还有可能被大银行接管、收购,不是立即就走到破产这一步,因此真用到存款保险的可能性非常低。也就是说,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一方面告诉您你的存款是基本安全的,另一方面告诉您,银行也可能破产,要有风险意识。以后,对待银行存款也要货比三家。当然,也不要看哪家银行利息高就存哪家,要明白风险和收益并存,相比之下,更要考察银行的运营状况是否优良。另外,连银行都可能破产,其他东西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以后买其他理财产品,比如P2P、基金等就更要谨慎,要明白在金融的世界里,没有100%的安全。(二)50万以上的存款分别存入不同银行存款保险条例说了,一家银行一个账户,每个账户最多赔付50万,那么如果分散到几家银行,风险就会小很多。比如有100万的存款,可以分别存入两家银行,这样即便两家银行都出事的话,也可以获得100万的赔偿。当然,不是说越分散越好,比如,如果有500万存款分别存到10家不同的银行,这么做不但麻烦实际也没有必要,但是如果真有500
  万元以上的大宗存款,最好不要只投到一家银行,否则,出风险的概率就比较高,最好能多存几家,两家三家四家都可以。(三)理财产品不赔付存款是可以赔付的,但是银行理财产品是不可以赔付的,包括银行代售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公司的基金等,这些产品虽然是银行卖给你的,但是银行不负责赔偿。特别要提醒的是,你买的余额宝在这家银行协议存款,都不能算是存款,因为余额宝是货币基金,不适于存款保险制度。另外,银行理财不存在保本保息这一说,所以哪怕是银行柜员这么说,你也不能信。(四)分散投资,多样化理财投资理财中,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分散投资,因为能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假如说我有100块钱,拿出60块钱存到银行里,获取固定利率收益,20块钱买一些理财产品、基金之类的,还有20块钱弄点儿高风险产品,买股票什么的。万一高风险产品挣了就挣了,亏也就亏20块。综上所述,就是得多元化投资,多元化理财,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以上就是我们对“如果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这一问题的解答,可以看出,国家对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的方式,以50万为上限,因此,储户需要注意的是,多于50万的存款应该分散进行投资,培养多样化理财,有利于降低风险。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一、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 (2)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3)向债务...


·醉驾和追尾单独看都是很容易判刑的行为。发现醉驾就罚款拘役,发
      醉驾和追尾单独看都是很容易判刑的行为。发现醉驾就罚款拘役,发生追尾也很容易判别责任的事故方是在后方的车主。但如果是醉驾被追尾呢,责任到底是怎么认定的?我们通过对专家的回答的整理,梳理出了醉驾被追尾时双方的责任划分与认定。一、醉驾被追尾责任怎么认定首先,导致追尾的责任按交通安全法分...


·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
      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一、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 银行破产并非一无所有,可以用剩余的资产偿还或者有其它机构接手,那么存款都是安全的。实际上,定期存款存在银行还是比较保险的,虽然银行是允许倒闭破产的,但是银行在国家是有保证金的,而且数额不小,因为,存在银行的定期存款在银行倒闭之后...


·借条未写还款期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未写还款期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来说诉讼时效仍为3年,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如果有证据证明主张过权利,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3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在第一次主张权利...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
      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一、拒收债权转让通知书有效吗 首先,法律适用上考察,该通知书应认定为债权转让通知。《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取的是无需经债务人同意的通知主义原则,但对通知的形式及内容,该条并无明确规定。我们认为,虽然没有具...


·贷款合同上没贷款方的名字能算吗?
      贷款合同上没贷款方的名字能算吗?合同成立只是解决了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对于合同是否生效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则是合同生效制度才能解决的问题。《合同法》第197 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一、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论基于何种目的,只要对他人实施了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就构成非法拘禁罪。 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


·收到计生办超生罚款单后怎么办?
      收到计生办超生罚款单后怎么办?收到计生办超生罚款单后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罚款单是发票,是不可能再开的,可以到你交钱的计生办去开证明,证明你已经罚款,盖上章就可以,还可以留你们计生办的电话,方便联系。二、超生罚款怎么计算不叫超生罚款 ,叫社会抚养费,依照规定“违法生育子女的...


·商业银行如何规避境外并购贷款中蕴藏的风险?
      商业银行如何规避境外并购贷款中蕴藏的风险?就跨境并购贷款业务而言,一方面,由于跨境并购交易不但会涉及多个不同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的管辖区,还会涉及多个主体,且结构设计复杂,审批程序繁冗,会使跨境交易面临诸多风险;另一方面,贷款业务本身也存在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合同贷款诈骗罪应该怎么判刑
      合同贷款诈骗罪应该怎么判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债权人撤销权案件赠予撤销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案件赠予撤销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 一、债权人撤销权案件的行使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 1、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1)债务人须于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