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行使代位权
  《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为了保护债权的实现,《合同法》规定了代位权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债权的相对性,从而使债权及于第三人。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时,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1、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代位权的行使:(1)代位权行使的方式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决,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代位请求。(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3、代位权行使后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代位权的行使涉及三个法律关系: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二是债务人与次债务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相信您在仔细的阅读了以上的内容之后知道如何行使代位权了吧,其实代位人只要在债权人对债务人合法,或是债务人怠慢行使债权以及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和不是专有的债权情况下就可以行使这个权力了,以自己的名义对第三人行使权力,或者请求法院赐予权利,债权人给予也是可以的。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这就产生了合同纠纷。在合同纠纷中,超过约定的期限不进行付款是常见的违约形式。这种违约的方式产生的后果就是必须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那么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逾期付款 逾期付款包括未按约定期限或者法...


·债权人拍卖债务人有抵押清偿顺序是什么
      债权人拍卖债务人有抵押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抵押物拍卖概念 抵押物拍卖是指当抵押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还清或无力偿还债权人欠款时,债权人便有权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用于抵押的抵押物。 二、抵押物拍卖清偿的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之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之诉时效是多长时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在哪儿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在哪儿 一、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在哪儿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十四种常见的犯罪方式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十四种常见的犯罪方式有哪些?(一)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将大额贷款分解成多个小额信誉贷款,由大额贷款客户收集小额信誉贷款客户信息,编造小额信誉贷款申请书、贷款调查报告,虚拟贷款资料,发放贷款。注:以农村信用社最为常见...


·什么样的借条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条无法受到法律保护有人以为在借款给他人时,只要签订了借款合同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不然,有些借条内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何种借条不受法律保护?弄明白这个问题,有助于我们正确书写借条,保护自身利益。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什么样的借条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要满足哪些要求?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要满足那些要求?1、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1)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


·公司债务需要股东承担吗
      公司债务需要股东承担吗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是...


·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吗,欠条起诉时效是多久
      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吗,欠条起诉时效是多久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并且两者在借款活动中都经常被人们所广泛的适用。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和欠条是一样吗?此外,欠条起诉时效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吗 借条与欠条两者之间有很...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支付价款拒绝是否可以?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支付价款拒绝是否可以?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支付价款拒绝是可以的,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方按时付款,另一方按时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


·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
      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1、自然人担保贷款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