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
   1、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间借贷,这种借贷关系因其投资于证券领域而具有特殊的性质。
  对这些数量巨大的私募基金,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证券市场上类似“中科崩盘”的事件还可能重演。而要有效监管,首要的的办法是,“把它暴露在阳光之下,因为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可是,如果简单地放开企业间借贷,不加任何限制,至少在资金来源方面私募基金将很有可能会“顺理成章”地披上合法的外衣。
   2、私募基金的特点
  私募基金与封闭基金、开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有如下特点:
  其一,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其二,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
  其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其四,私募基金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从国际目前通行的做法来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者拥有的股份将首先被用来支付参与者,因此,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与基金是一个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公募基金与生俱来的经理人利益约束弱化、激励机制不够等弊端。
   3、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1991年即得到法律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4、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一、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为此建议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二、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在还款期限界满后的两年内,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超过两年的法定诉讼时效,该债权则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5、委托贷款
  非金融企业之间要达到借贷的目的,完全合法的途径可以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
  委托贷款是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产物,它已经不是间接融资,而是一种变相的直接融资。首先,企业可以通过它,进行定向筹资,等同于向特定群体发债。且不需要领取“债券配额”,不需要审批,可以避开政府对债权融资的控制。
  其次,资金供给者,即委托人可以通过它,避开政府对利率的控制,可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最后,对商业银行来说,存贷差逐渐扩大的压力,已经迫使银行寻求其他途径,既要保证收益,又要防范风险。由于商业银行不需要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鼓励和引导存贷款向委托贷款转移,无意是解决上述矛盾的一个办法。
   6、信托贷款
  按照《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可见,信托的含义中已经包含了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
  但是,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不同。信托贷款的贷款对象是由受托人确定的,而委托贷款的贷款对象则是委托人确定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信托贷款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企业间借贷关系,因为委托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给谁。
   7、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是地下经济的一种表现形态。地下钱庄从事的主要非法金融业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买卖外汇以及非法典当、私募基金等。根据1998年6月30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3条规定:“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因此,地下钱庄属非法金融机构。
   8、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相信很多投资者应该都了解过基金。而私募基金就是基金的其中一种,但是由于私募基金的管理还不合法,所有私募基金操作比较简单。那么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通过上文我们了解了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的相关内容。如果您都对私募基金还需要了解更多,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指什么?
      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指什么?一、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不当处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相关行为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也是保全债权的重要方式。 依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的规定,...


·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行吗
      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行吗 一、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是不可以的,法律规定,应当通知债务人。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


·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流程
      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流程 1. 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A、证券法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


·隐瞒部分债务清偿是虚假诉讼?
      隐瞒部分债务清偿是虚假诉讼?隐瞒部分债务清偿是虚假诉讼,法律当中所规定的虚假诉讼指的是没有借款的事实,却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假诉讼罪检举虚假诉讼罪是由公安机关提起并管理的一项公诉案件。如果证据确实是犯罪,则将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和起诉。检察院将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


·诉讼中债务人有什么举证责任
      诉讼中债务人有什么举证责任 一、诉讼中债务人有什么举证责任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


·借款承诺书怎么写的
      借款承诺书怎么写的无论是生活需要还是事业需要,我们总会有资金短缺的情况,这个时候需要借款或者是贷款。不管是借款还是贷款都是需要签订一定的证明材料的,这样才可以保证借款人与债权人的利益,证明双方之间的往来金额以及归还时间,这就要求借款承诺书要写的规范,那么借款承诺书怎么写。下面我们...


·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_
      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如何写?
      双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如何写? 双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模板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互负债权债务抵消一事,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一致达成本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债权债务抵消 1.1双方确认,甲方对乙方负有附件1所...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二、离婚证办理有哪注意事项?...


·借条内容写错了要怎么处理
      借条内容写错了要怎么处理在生活中,签订过合同的人都知道,在合同里写明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可以说合同成为双方当事人行动的指南,因此,合同对当事人来说很重要。那借条内容写错了要怎么处理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内容写错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