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为了加强我国城镇化的建设,我们经常会遇到征地房屋,拆迁企业拆迁等问题,但是我国为了维护征地或者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会进行相应的补偿。那么作为一个张家港人民有自己的企业,在面临拆迁时,最关心的内容可能就是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我们将为您详请介绍。
  
  一、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权限和程序等,但其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标准并没有进行详尽的规定。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通过总结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政府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项:
  
  1、对被拆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屋等无法搬迁的固定资产的补偿,其中包含对确实无法搬迁的机器设备等的补偿;
  
  2、对被拆迁企业的搬迁费和因搬迁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其中包含因搬迁所造成的设备调试费、物品的拆卸和运输费、企业员工的停工费或者解雇员工的赔偿费等;
  
  3、对被拆迁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主要根据被拆迁企业年产值的实际情况而定,但被拆迁企业可以将预期的经营损失酌情考虑在内;
  
  4、同普通住房的补偿一样,给予响应政府搬迁政策的经营企业一定的搬迁奖励,这其中就存在较大的主观标准了。
  
  二、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的具体构成
  
  (一)对被拆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屋等无法搬迁的固定资产的补偿
  
  1、土地补偿费
  
  当下,企业所用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对于性质不同的土地,企业又应当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是应当进行补偿的,但对空地或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
  
  2、房屋、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政府应当对被拆迁企业的房屋、建筑物等地上构筑物进行补偿,其中补偿面积以相关房产证明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标准。而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房产及土地证明的,应当由被拆迁企业选定评估公司,政府进行委托之后,由评估公司进行实地的价值评估作为标准。
  
  3、无法搬迁机器设备的补偿费
  
  对于无法搬迁的机器设备,或者搬迁费用高于其实际价值的,政府应当结合其新旧和重置价款,计算出重置新设备的补偿款对被拆迁企业进行补偿。
  
  (二)对被拆迁企业的搬迁费和因搬迁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前文对不可搬迁设备的补偿进行了概述,但对于可搬迁的设备也有另一套补偿方式。对于可以搬迁的设备,政府应当对搬迁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包括设备拆卸费、交通运输费、设备安装费、设备调试费等补偿费用。
  
  2、临时安置补偿费
  
  如果对企业进行搬迁需要异地安置的,应当根据动迁时至新企业可进行运营时,这期间因动迁所需支出的过度的合理补偿费用。
  
  3、企业解雇员工所支出的赔偿费
  
  企业因拆迁而不再继续经营的解雇员工时必定会支出不小的赔偿费用,但这部分补偿费在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中并非都有详尽细致的规定。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但具体的标准未在法律法规或其他文件中进行规定,而制定过具体标准的省或直辖市也是屈指可数,因此,这部分补偿在实践中争议较大。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政府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制定不同的奖励办法,鼓励被拆迁的企业尽早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因并没有法律法规的具体标准,使得这部分的补偿费存在较大的主观标准,因此被拆迁企业可在这部分稍加争取。
  
  通过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我们可以知道,我国政府对企业拆迁所造成的土地,房屋,建筑以及地面上的附着物,企业搬迁的安置地,企业解雇员工所支出的费用,企业停产停业等的损失都有相应的补偿。所以企业主对企业拆迁问题不要烦恼,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获得应有的补偿。
  
  
  
  
  


·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企业与员工既签订劳动合同又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发生争议后企业仅以双方系内部承包关系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认为企业不再承担用工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26条对劳动合同无效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实行内部承...


·当公司法人好还是监事好
      当公司法人好还是监事好 当公司法人好还是监事好 法人代表是行使公司权利的,监视是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人相对于监事来说势必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因为法人对外是代表公司的。两者具体的介绍如下: 1、监事的主要责任和内容: 监事会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产及董事会业务执行状况的...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标准?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公司法人退股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的时候,出资人履行义务,成为股东。一般来说,公司法人持有的股份比较多,是控股股东之一。公司股份可以在股东之间转让流通,有时候,法人会申请退股,达到条件的,董事会批准。那么,公司法人退股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具体了解。 一、公司法人退股的条件是什...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程序?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程序?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依法募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按...


·中外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钱?
      中外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钱?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


·基金公司倒闭钱能赎回来吗
      基金公司倒闭钱能赎回来吗? 一、什么是基金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基金公司发起人是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


·企业法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法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企业法人变更程序:先到备好以上资料到工商局提交,三个工作日拿到新的营业执照,然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最后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企业的法人代表才会是一个具体的人,一般都会是一个公司的董事长或者理事长。二、股东的特征1、股东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


·离婚时公司股权该怎么处理
      公司股权属于夫妻财产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因而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具体需要对公司股权进行分割,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处理的,当然要是离婚夫妻可以协商除了公司股权也是很好的,那究竟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该怎么处理才好?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 属于个人...


·单位犯罪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吗?
      单位犯罪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吗?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个人独资企业法人说是建立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基础之上的,该说只存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国家。我国法律不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应当具备的一个条件,而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