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保障城区厂房拆迁的措施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国保障城区厂房拆迁的措施有哪些?我国经济建设早期,多将厂房建设在城区,一是由于交通方便,便于产品的运输流通;二是便于货物的销售,但是与此同时伴随的就是环境问题以及产业改革升级问题,所以出现大量城区厂房拆迁至城郊地带,因城市厂房在拆迁过程中或造成过多的建筑垃圾,以及在拆迁之后的新的厂房安置问题都是我们值得关注的,为此国务院专门出台管理办法对此进行规范,那么具体的保障措施有哪些呢?的我们为您进行解答。一、进一步强化市搬迁指挥部决策和部门协作的搬迁工作机制,推进企业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是积极发挥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建设指挥部联席会议协商决策职能,协调解决企业搬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统筹协调搬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老城区企业环保搬迁全流程服务。发改、经信、规划、土地、环保、国资等部门要根据搬迁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做好项目审批及备案工作;国土部门要根据搬迁项目建设需求,为老城区搬迁企业安排必要的新增建设土地指标,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加快承接搬迁企业转移的工业功能区、产业集聚区的供水、供电、供汽、道路、污水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搬迁项目建设及投产的配套需求。二、建立适应职能转变的平台组织架构,推进胶州湾东岸宜居社区建设。搬迁办要充分发挥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建设指挥部的职能,统筹宜居社区建设协调工作。规划要以提升土地价值为目标,按照放开净空、商住为主来研究论证。一是由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研究土地升值问题,探索委托政府国有平台做一级土地整理,能够统筹平衡政府前期的搬迁企业融资和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等方面投入,通过承载式开发和市场化运作,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实现增值,减少政府直接投资。二是搬迁办作为市政府的功能平台,适时充实规划、国土、财政、环保等部门有关人员,规划局、国土资源房管局、环保局做好拆迁后的区域统筹规划和建设发展。三、建立搬迁政策激励机制,推进搬迁企业原址土地出让。通过采取对搬迁政策限期实施的激励措施,推进搬迁企业原址土地出让。出台《关于老城区企业环保搬迁政策明确工作执行年限的通知》,除按照区域控规受净空影响的搬迁企业和片区外,对2016年以后完成原址土地出让的搬迁企业,“两金”返还比例逐年降低;对2018年以后完成原址土地出让的搬迁企业,不再享受“两金”返还政策。四、优化搬迁企业原址土地规划条件,保障搬迁企业资金需求。按照市政府城区企业环保搬迁现场会议的指示精神,规划要以工业区改造、环保搬迁为基本要求,努力寻求原址规划条件和企业搬迁资金需求的结合点,保障企业土地出让所得与搬迁改造投资能基本平衡。五、完善搬迁政策及审核程序,建立搬迁计划退出机制。要建立搬迁退出机制,对已纳入搬迁计划的片区和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无客观原因拖延搬迁时限或不能实施搬迁的,将根据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实施转型或关闭;对无污染的企业及片区,搬迁计划至今不能实施,督促企业或片区退出搬迁计划。城区厂房拆迁问题不仅涉及到城区内产业结构升级,更是牵涉到我国现有环境恶化改善的重要举措,同时在拆迁过程中遇到的企业新的安置地选择、企业员工生活安置、厂房拆迁之后闲置土地的规划等问题,因此必须统筹规划,联合各个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国家、人民、企业之间就城区内厂房拆迁的和谐稳定。
  
  
  


·房产税怎么退税?有哪些条件
      时必须缴纳的一种财产税,在我国对房产税的新政策 房产税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购房 的颁布,我们在取得房产证后,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退回房产税。关于房产税怎么退税,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房产税退税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


·一、无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一、无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无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有效的。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却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孩子可以吗?
      如今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法制化程度很高的水平,在生活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婚姻法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许多家庭都会遇到一个问题,此时不少夫妻为了减少分割离婚房产的纠纷而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那夫妻离婚房子判给孩子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房产抵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抵押贷款的形式,但是,我们在进行抵押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那么,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房屋在购买后又被房产商抵押或出售的怎么办?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


·现在国家对房价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不多房子的价格还是只上不下,
      现在国家对房价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不多房子的价格还是只上不下,这就导致了很多人都想要投资房地产开发,可是对于刚刚开始房地产开发的人来说有很多方面都不是很了解,也并不知道房地产开发要多少钱,现在就为您整理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以土地...


·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有什么风险
      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有什么风险 一、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有什么风险 (一)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 开发商往往夸大其辞,将在建房屋描绘成世外桃源,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当房屋竣工后,经常会出现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原介绍的文字材料、广...


·租房没到期可以退租吗 租房应注意什么
      一、租房没到期可以退租吗在房屋租期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如果是由于承租人自身的原因想要退租,一般情况下也是可以的,这个时候最好与房东协商,如果当初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能会支付违约金或者导致押金无法退还。二、租房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一定要检查房内的所有家具、家电是否是好的,家电要...


·一、购买了小产权房能过户吗?
      一、购买了小产权房能过户吗? 小产权房无房产证,无法过户。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1、没有房产证、产权证 按照法律的角度来看,小产权房指的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也就是说这类房子是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当然购房合同也不可能在房管局备案。因此,无法拥有一本合法合规,有...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简单租房协议,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约定内容。针对这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简单租房协议范文 甲 方:__...


·房屋遗产税该谁出,如何征收?
      房屋遗产税自然就是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时需要缴纳的税费,至于具体的缴纳方式和具体的计算方式,一般来说,在相关规定中是有严格的标准的。那么房屋遗产税该谁出?如何征收?我们这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吧! 一、房屋遗产税该谁出?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武进区非住宅房拆迁补偿与安置 1、第二十五条 拆除集体公益事业用房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第二十六条 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和企业非生产用房后需要复建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需要复建的,按被拆除房屋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