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修改有什么影响?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近些年,法律对反贪惩罚做出了很大的改变,由此可见,国家对于贪污、受贿犯罪方面给予的重视,试图以此警醒那些试图犯罪的人。相信很多人一定都还不了解法律的规定,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修改有什么影响?请您往下阅读。
  
  《刑法修正案(九)》反贪修改的影响
  《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和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贪污贿赂犯罪作出了重大修改,体现了更加严厉地惩治贪腐的立法精神。这些新修订的法律和司法解释都对反贪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提出了新的要求,反贪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认真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对新形势下做好反贪工作至关重要,本文就这方面的问题从司法实践层面进行简要的分析和思考。(一)定罪量刑标准的修改提高了启动立案程序的门槛。刑九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从“四档固定数额标准”修改为“三档弹性区间+情节”标准,《解释》对其中的“数额”和“情节”予以确定,立案的最低标准从5000元提高到3万元,或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但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立案标准的提高意味着检察机关今后可能需要掌握更多的犯罪线索才可能启动初查程序,或在确认更高的涉案金额后才立案。(二)“数额”+“情节”的二元模式以及《解释》对刑法规定的“财物”作出的适度扩张解释,加大了取证的工作量。修改后的定罪量刑标准变成了两元结构,特别是司法解释对情节的细化,意味着检察机关要对这些新增设的情节调查取证。《解释》对“财物”作出扩张解释,规定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财产性利益,并进一步明确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和需要支付货币才能获得的其他利益两种。“财物”含义的扩大,意味着关于赃款赃物取证工作的范围扩大,工作量必然会增加。(三)严苛行贿罪的出罪标准,短期内提高了侦破贿赂案件的难度。今后行贿减轻或免除处罚须满足“犯罪较轻的,检举揭发行为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而贿赂犯罪往往是一对一的犯罪,其证据收集往往依赖行贿人对侦查机关的配合,但刑九增加了行贿人免除刑罚的难度,可能更会加深犯罪的秘密程度,更可能导致行贿人与受贿人抱团结盟抵抗侦查,如此一来,肯定会增加侦查工作和获取犯罪证据的难度。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反贪的具体介绍,通过上面的了解可以知道。新修订的法律和司法解释都对反贪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增加侦查工作难度的同时,也对案件侦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希望上述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您对修改的内容有新的了解。
  
  
  


·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就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或损害公私财物,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还有行为人非法持枪寻衅滋事,那么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这是两个罪名,犯罪嫌疑人构成非法持枪罪和寻衅滋事罪,对...


·认定伪造货币罪标准是什么
      对于伪造货币的行为,在我国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只有中央人民银行才有发行货币的权利,其余单位或个人发行货币的都可以算作是伪造货币。此时需要对伪造货币的行为进行认定,那么认定伪造货币罪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如何认定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罪侵犯的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新刑法受贿50万惩罚措施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贪污受贿的相关规定也是越来越明确,而新出台的刑法条例中新增了受贿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重新规定了受贿的范围以及惩罚范围,对于受贿金额的划分也有了新的规定。那么新刑法受贿50万后惩罚措施是怎样的?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新刑法受贿5...


·现在,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进行诈骗活动。由于网络诈
      现在,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进行诈骗活动。由于网络诈骗的难以取证,难以调查等特性,导致很多受害者不愿意报警,或着以为警察不会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要被骗的金额达到立案的标准,警察就必须立案侦查。那么,微信被骗6000能报警么?详情参考下文。 一...


·聚众斗殴该怎么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该怎么定罪处罚一、聚众斗殴该怎么定罪 一般来说,轻一点的就是一般民事纠纷,调解解决,严重一点的,受《治安处罚条例》处罚,可能会被拘留等行政处罚方式处罚,再严重的,例如造成致伤致残等严重后果,或者聚众群殴的,可能就属于犯罪的,罪名不一定,有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 聚众斗...


·故意伤害罪犯罪类型具体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犯罪类型具体是什么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


·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判刑?
      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判刑? 一、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判刑 不一定会判刑。是否判刑应该在之后的法院审判后做出决定。 通常来说,在被拘留的24小时内,公安机关依法对拘留人讯问,若认为不涉嫌犯罪,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而继续刑事拘留的,案件会进入刑事程序,...


·犯罪构成该当性的内容是什么?
      犯罪构成该当性的内容是什么?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是成立犯罪的首要条件。要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看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就具有了构成要件该当性,这是进一步判断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和有责性的前提,也是行为最终成立犯罪的先决条件。...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驾驶证会被吊销吗?醉驾免于刑事处罚驾驶证也可能会被吊销的,《刑法》第37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醉驾...


·职务侵占罪减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于职务侵占犯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话,在服刑期间就有可能减刑,意味着日后会提前被释放。那么职务侵占罪减刑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减刑满足什么条件 我们知道,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应...


·一、醉驾刑事责任?
      一、醉驾刑事责任有哪些据《刑法修正案》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