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种植罂粟是否构成犯罪?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杨某听说罂粟煎制成药能治牙痛,因其多年受牙病困扰,未曾治愈,便找来一把罂粟种子种植在自己家屋后。后该片罂粟被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并动员其铲除,经清点共有罂粟700多株。杨某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

   鸦片、海洛因、吗啡等麻醉性药品具有两重性,用之得当,可心治病,减轻病人的痛苦,反之就会成瘾,毒害身体。因此,对用于提炼这些麻醉药品的罂粟等原植物的种植,国家实行严格的管制,只准由指定的单位进行小面积种植,非经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种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第1款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3)抗拒铲除的。”由此可以看出,只要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知是罂粟等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的,不论其种植的目的是什么,均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本案中,杨某明知罂粟而非法种植且种植数量达700多株,已属上述第一种情形,故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一、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代替考试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替考”是一种冒充身份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弄虚作假的行为。“替考”行为破坏了考试的公平竞技规则,严重影响考试的公平性,与考试的宗旨和功能相违背,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考试管理制度。考试作弊也属于一种社会不正之风,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使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形同虚设,属于一种严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


·非法拘禁罪的案例
      一、经典案例之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 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某曾与王某某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告人张某某与其丈夫即被告人李某某经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定义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2、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方面 ...


·伪造货币罪的立案标准
      1、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二、什么程度可以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200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


·绑架罪的辩护词
      一、绑架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犯罪情节 被告人解某在整个绑架犯罪过程中起辅助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理由如下: (1)预谋实施绑架行为的提议者是被告人陈某。 侦察机关的讯问笔录以及本案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陈某都供认不讳承认自己预谋提议绑架被害人...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辩护词
      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里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是指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结果足以对人的身体健康构成现实危险。反之,则不构成本罪。如果因为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行为致人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应当作为结果加重犯从重处罚。根据犯罪对象以及情节严重程度的不同,可处...


·寻衅滋事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我国《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tjlytel}}>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


·遗弃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法律条文 (1)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暴力千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