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离婚案件中,可能会出现审理此案的法官、书记员等等与一方当事人有比较特殊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申请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回避。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二、离婚诉讼回避需哪些证据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的。通常审理离婚案件的审判人员具有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那么就应当自行回避,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是有权申请回避的。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因此,有的夫妻可能最终不是判决离婚的,而是调解离婚。
  
  
  


·我国规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年?
      我国规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年? 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父母应当负担虽年满18周岁,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法律规定哪是夫妻共同财产?
      哪是夫妻共同财产?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


·离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离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一、离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
      对于夫妻来讲,一旦离婚那么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收入,都是算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就可以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但要是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


·最新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最新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东西?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东西呢?一般来说,社会抚养费是对于那些不符合法律法规超生的家庭征收的行政收费,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就是鼓励家庭计划生育以减少我国的人口负担。具体征收的金额由各地政府确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社会抚养费的概念 社会抚养费,是指...


·一、离婚后财产怎样归属一方?
      一、离婚后财产怎样归属一方?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属于一方财产的,归...


·离婚诉讼需要写什么内容?
      离婚诉讼需要写什么内容?首先要写好首部。这部分主要是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其次要写好正文部分。这是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写明婚姻状况,双方...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按照什么分配
      夫妻要是决定离婚的话,此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作出分割,这是每对离婚夫妻都必须要处理的事情。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按照什么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


·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的过程当中会发现,更多的情况下都是一些农村户口的夫妇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存在超生的行为。这一方面是由于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怪,还有就是农村户口各方面的法律意识都是非常薄弱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