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该怎样合理约定借款利息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该怎样合理约定借款利息 一、该怎样合理约定借款利息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既然利息约定要合法,那么该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呢?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二、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只要借条上或借款合同上没有写要支付利息,那么出借方在还款期限内不能要求支付利息。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同样,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虽然现在的法制已经比较健全了,但社会上仍然有不少不讲诚信的人,所以经常会发生借钱不还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况,其实当事人是可以采取一些合法的途径来追讨债务的。而在借贷关系中也一定要合理约定借款利息,若约定的利息过高,则就有可能构成高利贷,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亲友借款
      亲友借款 这是最普遍,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如果你比较幸运,父母有数额不算太少的退休金或者还有一笔存款,那么可以考虑请求父母支援一些,或者找找七大姑八大姨一起帮忙凑凑。这种途径可以以后不限数额的随时随地还。但也一定要记住,借款不论数额大小一定要打好借条,也要在自己能力承受范围之...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相信不少的人并不是很清楚,其实这个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能见到的一种债券的形式,但是这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使用的时候,还是有一些比较特别的规定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1.1...


·讨债技巧—攻心为上催款兵法
      

在催款活动中,灵活动用攻心的策略,也是出奇致胜的一大法宝。 

 攻心为上,是古代大军事家孙膑最早提出来的。他说:“凡伐国之道,攻心为上,务先服其心。”  “攻心为上催款兵法”的精要之处在于攻心,使债务人心乱神迷惑心服口服地归还欠债。 

 攻心...


·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的风险
      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的风险 在生活中,我们会利用手中的剩余的闲钱进行投资理财。比如您会买一些保险、基金、债券等。当然,不同的理财产品所对应的风险也是不一样的。关于债券有多大风险的问题也是当下许多人都想得知的,今天,就带您来看看有关于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的风险。 一、...


·挪用公款罪的公款认定
      公款的认定标准:(1)所有权属公有;(2)钱款或特殊形式货币。特殊形式的货币:存折、存单、支票、股票、国库券、债券等金融凭证和有价证券,是特殊形式的货币形态。如其属公有且被挪用,属于挪用公款。挪用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用于质押,其挪用公款数额以实际或者可能承担的风险数额认定。《刑法》...


·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
      夫妻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往往会涉及到很多后续事项,比如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外还有债务,在离婚后债务应该如何清偿了?对于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讲解,请阅读下文。 一、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 (一)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贷款怎么分割?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话,一方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结束夫妻关系。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应该是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有时候,夫妻一方有银行贷款,可能是房贷,也可能是其它贷款。那么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贷款怎么分割?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一方起诉离...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一、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论基于何种目的,只要对他人实施了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就构成非法拘禁罪。 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②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分配利润依据 ...


·民法上债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上债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上债的种类有哪些 (一)、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根据债的发生原因分类) 1、法定之债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 2、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和单方允诺(比如捐助行为)是意定之债,其他都是法定之债。 (二)、特定之...


·贷款诈骗罪的客体包括哪些
      贷款诈骗罪的客体包括哪些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人为了获取贷款进行贷款诈骗,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那么,您知道贷款诈骗罪的客体包括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