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依法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是用人单位的职工。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录用之日起就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二、试用期员工能否享受医保待遇我国《劳动法》第21条、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18项规定,劳动者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即试用期应当被计算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内。《劳动法》第72、73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费当然包括了法定强制缴纳的医疗保险。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阶段,并不影响双方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前述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的,自然也可以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的福利待遇。三、单位不按时交保险怎么办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可能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甚至强制征缴。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可能被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不交生育保险费的,应补缴所欠金额及利息,并按日加收滞纳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的,可能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综上,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期间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用人单位都是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为其购买社保的。而试用期的社保其实与一般的社保购买情况是一样的。当然,要是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按时交保险的话,则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没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合同没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是有条件的,虽然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动者倾斜保护,但是劳动合同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资方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针对违反公司规定违反法律的行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给予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


·电站道路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站道路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建设一般都是发包人将工程建设的一部分发包给承包人施工,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某一工程的建设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由于工程建设本来就十分复杂,在承包人建设工程的过程中与发包人之间可能会存在很多争议。因此,签订一份合同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


·拘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有些人喝酒后去上班,如果被交警查到,构成醉酒的,会被派出所拘留,等待下一步的处理。这个期间,员工会影响到本职工作,对单位的正常秩序产生一定影响。员工和单位的行为,都在劳动合同规范下进行。那么,拘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拘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这是对《劳动法》的补充,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1、女职工怀孕不...


·终止劳动合同十年以上工龄如何赔偿
      终止劳动合同十年以上工龄如何赔偿 终止劳动合同十年以上工龄如何赔偿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发工资的同时,也会给劳动者发工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发工资的同时,也会给劳动者发工资条,这就是记账凭证,也是法律的要求。那么,在实践中,您知道工资条有哪些用处吗?而要是劳动者的工资条弄丢了,此时又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资条有哪些用处 工资条是劳动仲裁的证据之一。市社保局劳...


·工伤鉴定为5级伤残赔偿费找谁要
      其实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国家现如今对劳动者的地位已经十分重视,毕竟我国是一个工业生产大国,如果劳动关系处理不好的话,是很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的。所以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以后,工伤鉴定的赔偿事宜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为5级伤残赔偿费找谁要? 一、工伤鉴定为...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
      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也是要得到保障的,因此单位不能借口对方属于未成年工,就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而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也不允许单位安排一些比较危重的工作给未成年工作,那究竟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


·一、法律规定国企员工醉驾开除吗?
      一、法律规定国企员工醉驾开除吗?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还是给予其他处罚,取决于用人单位。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实施,该修正案第二十二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


·新员工入职就要签合同吗?
      我们知道,员工进入企业工作之后,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基本权益。但实践中,有些公司会为员工规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以考核该员工是否符合企业的用人条件,在试用期内企业可能会不与员工签订合同,那新员工入职就要签合同吗?法律上是否有相关规定?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员工入职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