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与传统的建筑、餐饮、工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容易发生劳动争议不同,近年来,一些涉及金融服务、科技研发等技术密集型企业的新型劳动争议特征明显,企业高管、特殊技术人才提出了股票期权、高额培训费用、竞业禁止等诉求,且涉案标的额普遍较高,个案诉讼请求标的额最高达到1500万元,结案标的额最高达600万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近年来北京法院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标的额总体呈上升趋势,且大标的额案件上升明显,结案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在2013年达到了37件。
  2012年至2014年,北京市三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8170件,二审20381件。其中,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是劳动争议集中发生区域,约占全市劳动争议一审案件的77%,而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仅占23%。数据显示,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主体仍然以劳动者为主,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在涉诉的劳动者中,男性劳动者约占62%,女性劳动者约占38%,与男女就业比例基本持平,侧面说明女性职工维权意识的增强。从涉诉用人单位来看,以非公企业为主,约占75%以上,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建筑、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其次为个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
  为进一步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北京法院深入推进专业化审判,3个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中级法院有两个设立了劳动争议审判机构,16个基层法院中有9个法院设立了劳动争议审判庭,没有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的法院,也安排专门合议庭具体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化审理。
  2013年底,北京高院与市总工会联合共同推出委托调解制度,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把案件委托市、区县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积极构建劳动争议多方联动化解机制,一年多来,化解潜在案件数千件。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统一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
  发布会上,北京高院还公布了9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分别涉及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竞业限制和服务期、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诚信诉讼等劳动者和企业遇到的多种法律问题,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职场及诉讼行为进行引导与规范。北京高院提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劳动权利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我们可以看出,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的情况,人民法院都根据相关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也加强了案件审理的相关制度与流程。为了满足案件审判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也积极开展研究工作,探讨案件,整理意见,为劳动争议案件亟需统一认识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特殊劳动关系,也即本应该解除,到由于特殊事由,暂时无法解除的劳动关系,此时,有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经济纠纷,且会上诉至人民法院,交由法官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的认定: 1、如何理解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规定? 凡事都要讲求质量,人们何时也都在追求质量。优良的品质让使用时间延长,减少不必要的投诉和麻烦。质量评估可严格把握关卡,保证工程顺利。装修装饰中更是需要严格把握质量关,装修质量不达标将后患无穷,要交出满意答卷首先要遵守管理规章制度。来...


·辞退员工不提前一个月怎么赔偿
      辞退员工不提前一个月怎么赔偿 一、辞退员工不提前一个月怎么赔偿 辞退员工不提前一个月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是伤情相对稳定时,钢板没有取出之前,因为对取出之后的状态不确定,不可以进程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


·合肥九级工伤赔偿应该怎样赔偿
      合肥九级工伤赔偿应该怎样赔偿1、医疗费用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4元(2013年合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


·工伤认定书20日内送达是否超过规定期限?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进行工伤鉴定,在评定工伤等级之后,社保部门会根据该等级作出赔偿。鉴定机构在对受伤员工进行鉴定之后会出具一份工伤认定书,那么,工伤认定书20日内送达是否超过规定期限?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作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工伤认定书20日内送达是...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多少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多少?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权虽然具有担保物权的性质,但在本质上仍属于债权,不论担保物权还是债权都应受到时间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


·2023国庆节加班工资应该怎么样算
      根据2020年最新政策,国庆节放假期间(10月1日至10月3日)是法定假日。如用人单位要求加班,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10月1日至3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证明怎么写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证明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证明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


·一、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
      一、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