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赔付范围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强险赔付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首先的解决方式就是交强险赔付。交强险的赔付有一定的范围,在该范围内不必区分各方责任,交强险均足额赔付,那交强险赔付范围是什么?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在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交强险赔付范围是什么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所以,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具体是指交强险的责任限额。
  
  1、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2、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二、哪些情况交强险不予赔付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赔付以后,保险公司对致害人的追偿需要被保险人的帮助的话,被保险人有义务提供各项证据协助保险公司追偿。但是如果交强险赔付不足以弥补自己所有的损失,则最好求助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帮助你进一步向致害人索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我国,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如果单位和个人想要使用土地,就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首先需要当事人进行申请。在申请的过程中,提交一定的材料是少不了的。基于此,为了方便您了解,下面我们将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买房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大的一项支出了,可有时购房者交了钱却迟迟不见房子,逾期交房能退房吗?房款不是一笔小数目,逾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怎么赔?造成的损失应该有谁来承担呢?本文就问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一、什么是逾期交房,逾期交房能退房吗? 逾期交房在房产交易中非常常见,是指开发商在商...


·交通事故不赔偿误工费可以吗?
      交通事故不赔偿误工费可以吗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没有劳动收入那么是可以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但是有劳动收入,那么需要进行赔偿。、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


·交通事故保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有以下情形的交
      交通事故保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有以下情形的交通事故之一的,保险公司不赔:1、车撞自家人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害。在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汽车一定要有车牌,等于给车子贴上了属于你的标签,如果行驶中出现什么问题,自然是看车牌号找人。如今汽车越来越普及,所以关于汽车牌照的规定也在不断地完善,下面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有利于加强您对这方面内容的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保留号...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包括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包括什么一、交通肇事罪的赔偿包括什么《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


·一、电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一、电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最长是5日,另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0日,责任认定轻微事故期限在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二、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拍照、挪车。 发生小事故后,我们首先要确...


·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


·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只是小擦小碰,并不会危机
      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只是小擦小碰,并不会危机人身安全,而这类事故的恼人之处,主要就是耽误时间,毕竟平时您工作生活都比较忙。那么许多朋友不禁要问,有具体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规定吗?答案是肯定的。本文中,网就来为您讲一讲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 一、交通事故处理步骤 1、...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清单模板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交通工具在发生着变化,车越来越多,不仅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也造成了越来越频发的交通事故。由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也在逐年攀升,我国处理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清单是受害人亲属应该得到的赔偿金额的清单。 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如何处理 (一)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议:能协商的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三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