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害名誉权有刑事案件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侵害名誉权有刑事案件吗?侵害名誉权有刑事案件吗?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这一规定是我们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的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权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
  (2)有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
  (3)他人名誉受到损害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
  (4)行为人有过错。后三个条件与其他人身权侵权行为没有太大的区别,名誉侵权的关键是第一个条件,即违法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名誉侵权的事实,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侮辱行为。所谓侮辱,就是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上,侮辱行为又有以下三种:
  (1)用暴力行为侮辱。如当众向他人身体上洒泼粪便、当众剥光他人的衣服、强迫他人当众从自己胯下钻过等。
  (2)用语言侮辱。如在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以口头语言对他人进行辱骂、嘲笑,使他人当众蒙受羞辱。
  (3)用文字进行侮辱。如以张贴大字报、小字报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
  2.诽谤行为。诽谤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散布某种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由此可知,诽谤行为散布的是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某种真实的事实,虽然该事实的散布有害于他人的名誉,也不构成侵害名誉权行为。至于文字诽谤,是指以文字的方式散布虚假的事实以损害他人的名誉,如通过写信的方式散布贬低他人的虚假事实的行为。
  3.文学作品利用素材不当。这是指在创作文学作品时,使用素材不当,损害文学作品中人物的生活原型的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第179条的规定,结合侵害名誉权的具体特征,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在刑事责任上,当以侮辱、诽谤方式侵犯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并符合刑法关于侮辱罪、诽谤罪的规定时,行为人的行为就构成了侮辱罪、诽谤罪,需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即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当然,构成刑法的侮辱与诽谤的条件与民法上的侮辱与诽谤的条件并不相同。最显著的区别是,刑法上所说的侮辱是要求在大庭广众之下对被害人进行公然的侮辱,而民法上的侮辱只要侵权人对被害人的侮辱行为为他人所知道即可;刑法上的诽谤要求所散布的虚假信息是行为人自己捏造的,而民法上的诽谤并不要求所散布的虚假信息是行为人所捏造,只要行为人有散布此种虚假的事实即可。
  通过上文对公民名誉权的描述相信您对侵害名誉权有刑事案件吗这个问题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确实侵犯名誉权一般来说不会出现触犯刑法的情况,但是如果侵犯名誉的行为过度的话就不单单只有民事责任了,此时当事人可能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将要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您在日常生活中还是要尽可能的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在不经意间触犯刑法。
  
  
  


·刑事附带民事不赔残疾赔偿金吗?
      刑事附带民事不赔残疾赔偿金吗?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


·刑法法律援助范围有哪些
      刑法法律援助范围有哪些,刑事法律援助有什么法律规定对于一切申请得到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援助机构在受到申请后对考察其是否满足申请条件,对于满足条件,且又在刑法法律援助范围内的,援助机构会指派援助律师给予申请人以帮助。我国对刑事案件的惩罚相对来说是比较中的,刑事法律援助有什么法律规定?...


·未成年犯罪定罪与量刑
      由于未成年的犯罪案数量逐年增长,未成年犯罪定罪与量刑也成了现在社会中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是心智不全,责任意识缺乏造成了一系列的损害。按我国现行法律应如何对未成年案进行件定罪和计量,主要内容如下: 一、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 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其特殊性,但触...


·有聚众斗殴罪未遂吗?
      聚众斗殴的行为会触犯刑法,聚众斗殴罪,但是聚众斗殴罪是否与其他犯罪一样存在犯罪的几种形态,是否存在聚众斗殴罪未遂?如果存在聚众斗殴未遂,怎么认定?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犯罪的形态 犯罪的完成形态 1、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既遂。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2、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死刑犯如何才能改判成死缓
      死刑是剥夺生命的刑罚,也是在所有的刑罚体系中最重的刑罚处罚。犯罪分子一旦被判处死刑,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将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不过,在某些条件下,死刑犯是可以改判死缓的,具体来说,死刑犯如何才能改判成死缓呢?对于犯罪分子来说,被判死缓需具备哪些条件?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刑法修正案八,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区别与民法,刑法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惩罚犯罪以及保卫国家的秩序和安全。我国先后通过了九个刑法修正案,不断地完善立法以达到与今天的社会相适应。在刑法修正案九里,对自首有了新的规定。那刑法修正案九,自首怎么认定的,让的我们来简单告诉你。 一、刑法及其功能 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刑事案件,除非是满足规定的情形外,否则一律都是需要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的。而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阶段不同,那么此时的程序也就不一样。其中开庭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此时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开庭阶段可分为五个阶段:(1...


·过失致人重伤罪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过失致人死亡罪追诉期限还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按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


·刑事抗诉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上诉的条件是什么?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


·犯罪预备情形的是哪些2023
      犯罪预备情形的是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1、客体要件 非法持有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旨毒品,为此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我国先后颁布了《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铂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这几个法规对毒品种植、制造、运输、使用、管理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