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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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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一、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1、申请调解。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受理调解申请。
  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开展调解。
  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4、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
  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5、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的内容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果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申请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在其项后写明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事由。
   2、正文
  (1)调解请求。简要写明申请人提出调解的目的和具体请求事项。如有多项请求,应分项列出。
  (2)事实部分。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
  (3)理由部分。要根据劳动纠纷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阐明申请人对纠纷的性质、被申请人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
  (4)证据。要尽可能列举足以证明纠纷事实的证据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并写明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3、尾部
  (1)致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名称。
  (2)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如果是法人应加盖公章。
  (3)申请时间。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劳动者和企业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就可以申请调解组织为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申请书中应对双方申请调解的事项以及请求做出说明,调解组织应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的15天内完成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再由仲裁机构进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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