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据,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二、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软件的正常使用,促进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用户的权利。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3、相似的开发。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综上所述,同其它著作权一样,软件著作权也有主体和客体之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享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与之对应的客体是计算机文档及程序。当软件开发完成后,实际开发人就享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其他人不得抄袭。
  
  
  


·商标侵权行为按商标法第几条进行判定
       一、商标侵权行为按商标法第几条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


·商标是否侵权要怎样判断
      商标是否侵权要怎样判断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


·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法律规定,个人和企业都是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因此如果日后需要转让商标的话,那么需要区分主体与对象,然后才能知道要准备的转让材料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商...


·什么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著作权与邻接权可以说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因为两者的紧密关系,在实践中很多人容易产生混淆。对于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整理了关于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一、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方面的责任。 1、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


·申请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
      申请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 一、申请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 1000元,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


·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侵权复...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一、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 (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 (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 (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国际专利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二、专利侵权分类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