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一、接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劳动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二、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察、技术鉴定等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调查;
  三、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处理方案;
  四、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审查申诉人的撤诉请求;
  六、参加仲裁庭合议,对案件提出裁决意见;
  七、案件处理终结时,填报《结案审批表》;
  八、及时做好调解、仲裁的文书工作及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九、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十、对案件涉及的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及处理程序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作为劳动者,我们属于弱势群体。那么在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有事我们自己无法和单位达到共识,不能协商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仲裁。而通过上面的详细解释,我们也知道了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总而言之,所为劳动者,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一、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被公司辞退的话,工资没有给,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申请帮助。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


·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
      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规定是必须要按照正常的工资来进行发放,在家办公也属于正常提供劳动,公司可以打卡考勤、分配任务和指标,使用原有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员工,考核达标的话,发放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在我国工伤鉴定6级赔偿多少
      虽然工伤鉴定有轻有重,但是,不管鉴定的结果是多少级,用人单位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这在我国的法规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我国劳动者们一定要知道,不要以为鉴定的结果轻了的话,就不好意思让单位进行赔偿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工伤鉴定6级赔偿多少? 在我国工伤鉴定6级赔偿多少...


·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除了要准备好相应的认定材料外,同时也要搞清楚具体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那么才能比较顺利的获得认定结果。究竟现实中该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呢?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1、 职工所在...


·非法集资拘留员工多久可以释放?
      一、非法集资拘留员工多久可以释放? 非法集资被拘留,说明涉嫌集资诈骗刑事犯罪,要根据具体情节经过法定程序进行侦查、起诉和判决等,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依法及时办理。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超过工伤认定时限而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可以直接通过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程序获得救济,其赔偿项目和标准,参照工伤保险待遇。 在用人单位已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情形下,工伤职工若以工伤损害赔偿为由起诉用人单位,法院应当审查...


·试用期的员工可以随时辞退吗
      试用期的员工可以随时辞退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女方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1062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出了规定,也就是双方当事人所取得的,一个婚后的个人的工资的话都是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还有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对于夫妻...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


·员工入职一个月离职如何进行?
      从学校进入社会职场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很多新人进入新的公司,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来跟上公司的进度。而入职一个月之后,如果发现自己实在不适应,无法完成任务,这时候是可以提出离职的。那么,员工入职一个月离职如何进行?今天,我们收集整理如下资料为您解答。 对于新人,入职一个月如何提离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