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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专利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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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行为的,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其中民诉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第九十六条规定了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滥用专利权行为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法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针对专利审查、授权的特点,行为人应以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在申请专利前对该申请主题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并与其申请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客观地判断其申请的专利性,如果其申请的技术方案已被现有技术覆盖或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时,表明该申请已不具备法定的专利性,此时就应考虑撤销该项专利申请,如果出于某种原因专利已申请并获授权,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慎重,特别是在行使权利中其专利被他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无效后,更应认真分析请求人的证据材料,如果该证据材料足以否定其专利的专利性时,专利权人就更应慎重行使其专利权,以免因权利滥用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然而实践中有些权利人不是以慎重的态度来行使权利,而是常常将处于极不稳定的权利用来限制他人本来属于合法的行为,达到其非法垄断市场的目的,其实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行为结果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经营权,因此由于其客观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其主观上是有过错的。

  2.权利滥用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司法机关在受理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时,只对其申请时的权利状态进行审查,而不考虑其权利的稳定性,该申请如果被司法机关接受,必然给被申请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显然这种经济损失与申请人行使权利之间存在着直接因果关系。

  新修改的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增加规定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实质上是在司法机关对专利侵权行为予以认定前对专利权的一种前置保护,对专利权的有效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专利法规定,不视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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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前裁定可同时申请保全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的同时,可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


·专利权的保护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因侵犯专利权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者得不愿意协商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专利管理工作部门处理。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供担保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侵权的请求状,申请人提交请求状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供担保,或者在人民法院要求的期间内未能提供担...


·诉讼时原告仍可请求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在诉讼前没有提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在诉讼时,仍可提出先行停止侵权行为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当事人有权在诉前提请人民法院采取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和在诉讼中请求人民法院先予裁定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专利侵权纠纷产生后,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不能或者不愿意协商解决的:1)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可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处理,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专利权可以申请保全
        申请人因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请求人民法院进行专利权保全,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保全,应当向国务院专利...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对侵权人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同时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也因此而负法律责任:

    一、申请人申请错误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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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保全的期限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指对专利权保全的具体时间。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仍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对专利权保全的时...


·对诉前停止侵权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被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责令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在规定的十日内向做出裁定的原人民法院提请复议。

    被申请人提请复议,应当向出裁定的原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应当做出细致认真的审查,审查的...


·在先专利权益的保护
      所谓在先专利权益的保护,是指对在先取得的专利权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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