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是犯罪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是犯罪吗? (一)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的行为属诈骗罪
  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属于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国1997年刑法典第193条对贷款诈骗行为进行了规制,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此也有大量的争议。本文从两个争议较大的层面入手展开探讨,指出立法的不足,结合国外的先进立法例,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议,以求实现刑法保护信贷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运行安全的目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首先,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跟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其次,诈骗贷款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于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三)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2)携带贷款逃跑的;(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很多时候,看似没有多大问题的事情实则在不知不觉中就已经触犯法律,本篇罗列了贷款诈骗罪的种种,望您引以为戒,不然肯定会受到严重的处罚,得不偿失,悔不当初!另外在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的行为在,担保公司也应提高警惕,核实抵押物品,不可马虎大意,大意失荆州啊。更多知识请咨询。
  
  
  


·新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公司法》是我国制定的关于公司设立、经营等过程重点基本法,起到了保证公司相关活动有序进行的作用。可是,很多人对于新公司法对于对外担保的事项了解较少。那么,新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


·在我国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 其实现在有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
      在我国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 其实现在有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甚至会强制要求公司的一些高管人员加盟公司,就比如在一些餐饮公司当中,这种情况就比较常见。而且还美其名曰是为了回报忠实于本公司的员工,其实就是变相的要求员工给公司投资加盟的。所以有很多的受害者在遇到这种情况以后都比...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普通员工只知道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都是代表了权利的最高层,但是与此同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是只能有一个的。所以有很多普通员工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其实对此,我国的公司法当中也是有所规定的,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一、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一、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算不算上市公司 ? 从法律角度看,母、子公司均属于独立法人,所以不算。 从员工角度看,进入上市公司旗下从事核心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往往可以自认为属于上市公司集团的一员,也就是”我在上市公司工作“了。 从监管角度看,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有...


·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
      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 很多的企业其实电气以及机械的设备都是一次性的,放在企业或者工厂里之后就不能搬走就只能在那边使用的,但是当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这些国家政府是规定有补偿的而且还有其他方面的补偿的。 企业拆迁补偿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模板一: 公司更名通知函: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AA有限公司”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变更登记为“BB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AA有限公司”的全部业务由“BB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原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BB有限公司承继,原...


·股份公司法人代表有哪些
      股份公司法人代表有哪些权利? 任何公司都需要法定代表人来行使公司的权利,法人对于公司是至关重要的,你在很多场合的时候我校法定代表人来进行主持,在进行处理很多项目的时候需要法定代表人来签名,法人的权利还是比较多,那股份公司法人代表有哪些权利?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


·一个人能做几家公司法人代表吗?
      一个人能做几家公司法人代表吗?《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因此,如果是同类的营业则不得经营;如果不是同类的营业则不受此限。二、公司法对股东分红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这两种不用类型的公司却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同样都有法人代表,他可以对外行使民事权利,但是有权利也就意味着也有义务,对于法人代表来说,他们也有需要承担的责任,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


·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您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每个地区的比例也各不相同,但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又是什么东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用精心搜集来的最新资料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