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证据什么时候提交好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证据什么时候提交好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较少关注民事诉讼的事宜,然而,很多事情就发生在你没有准备的时候。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证据什么时候提交好,我们为您做出如下解答。一、关于申请调查取证的时间《简易程序规定》第1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这就是说,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只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即可。二、关于举证期限《简易程序规定》第22条:“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这里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前提是什么呢?1.“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基层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是没有协商举证期限,如果当事人在开庭的时候要求举证的,那么法院应当准许2.“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即使说,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如果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那么法院应当准许。3.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那么就要确定举证期限,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特别说明,这里的不得超过15日是当事人协商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15日,不是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15日。4.简易程序中法院的指定的举证期限。《简易程序规定》第22条该条最后,“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三、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过人民法院许可。”这个规定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受该规定的限制。即当时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间内提出。综上所述,民事诉讼在简易程序中,证据提交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的任何一天。对举证期限,在简易程序中,如果当事人协商的,不得超过15天;如果当事人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成,那么法院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证据什么时候提交好,我们为您解答到此。更多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问题,请咨询网站的律师。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一、营改增后股权转让的交税计算规则 (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1、提供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 2、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


·法律援助缓交费用的规定?
      法律援助缓交费用的规定?一般来说,法律上规定的给予当事人的法律援助只是为其免费提供援助律师,但是对于其他的诉讼费用并不减免,但是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向法院申请,经认定后是可以缓缴、甚至免缴费用的,那么关于法律援助缓交费用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呢?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


·交通违章需要多久处理?
      交通违章需要多久处理?现代社会的工作生活离不开交通一词,也就是所有人都必须关注交通违章的相关内容,首当其冲的就是交通违章需要多久处理才正常,这一问题关系到之后交通生活的正常性。那么,交通违章需要多久处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交通违章需要多久处理1、其实违章处罚也分为现场...


·事故处理中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那么,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也就是说,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看完下面的介绍您就知道了。 一、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管...


·交规违章处罚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


·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
      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现在,买车这样的事情对您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了。不过,买车毕竟对您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因为除了要交购车的钱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必须的费用,整体下来,开销也是不小的。所以,生活中准备购车的朋友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 一、在我国购买新车...


·一、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调解事宜,交通事故处理有规定的期限,但是这个规定力度不大且有很多处理操作的空间,因此约束力不强。 另外对方如果不能提供详细的费用证明单据的,你方有权追讨所垫付的费用。 2、如果交警已经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双方签字,除非对方...


·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肯定是要积极的进行处理才行,不然耽误下去也是会对自己正常的生活、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那具体来说,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呢?可能大多数人的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一)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报案,公安交...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对机动车进行更好的管理,浙江省政府,多次出台与机动车车牌相关的法规,对于机动车根据车牌限行和机动车车牌获得的摇号规定,是最受浙江人民关注的两项规定了,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浙江机动车牌照新...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伤残十级。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 建设工程出除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之外,还需要在建设工程完工之后,约定一定期限的保修期,保修期的存在是为了方便工程完工之后,在一定时间里施工方需要履行维修的义务。那么,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详情参考下文。 一、什么是质保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