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管部门怎样处理交通事故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管部门成立的职责就是管理交通的,交通事故需要他们处理,那交管部门怎样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都有肇事人,肇事人需要承担责任,那肇事人如何承担责任?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两个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交管部门怎样处理交通事故
  (一)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需要立即进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疏导交通,指挥其他车辆减速通过;指挥驾驶员、乘客等人员在安全地带等候;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控制肇事人,查找证人。
  (二)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三)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四)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进行讯问或者询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关部门。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属于:
  1、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
  2、造成人员轻微伤,但是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对经过调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八)发生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二、肇事人如何承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关于交管部门怎样处理交通事故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交通事故是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负责的,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焦点是肇事人的责任划分。有关交通事故的问题还有很多,如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何承担责任、如何索赔等。建议当事人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再行处理。
  
  
  


·1、不一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是怎么样的?
      1、不一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是怎么样的?(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每人平均的收入是用来衡量受害的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额还有死亡赔偿金额的标准。(2)城镇居民每人平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每人平均消费性的支出是用来衡量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2、在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通常只有刑事犯罪才会说到立案标准的问题上来,而对于交通肇事的行为,实践中很多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说交通肇事立案标准,其实就是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介绍。 一、交通肇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都是由于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引起的。当事人为了避免纠纷,在对责任认定不服时可以提出复核申请。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和您详细讲一讲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一、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就应当积极的处理事故,以免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但具体在本地发生交通事故和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上面可能有细微的差异。那到底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


·按揭车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按揭车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无效,车主只有车辆使用权,买卖权在银行。需要办理汽车解押后,再办理买卖。贷款没有还清的车辆不能买卖,需要贷款结清后才能操作买卖,也可参照以下流程办理买卖:1、转按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


·交通肇事之后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时有发生,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又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后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因为该罪是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要小一些,刑法规定的该罪刑罚也相对较轻。我们知道缓刑也是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那交通肇事之后可以判缓刑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之后可以...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的极大丰富,汽车渐渐走入人们的生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的极大丰富,汽车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而汽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为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不小的危险性,其中以高速驾驶和酒后驾驶的行为最为恶劣,那么如果高速醉驾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下面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高速醉驾一般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
      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 一、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 根据规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公司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


·签了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推翻吗?
      签了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推翻吗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是不对的,要求法院不予采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


·应该如何处理轻微的交通事故
      现在由于城市拥堵严重,很多轻微交通事故要求快速处理,以免影响道路的通畅,加重道路拥堵。那么,实践中要是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的话,此时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轻微的交通事故呢?若需要由交警居中调解,那法律中规定的调解交通事故的期限又是多久?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如何...


·车祸致鼻骨骨折赔偿多少钱合适
      车祸致鼻骨骨折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按照以下依据计算即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