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有一定的程序要求,而要是夫妻想解除婚姻关系,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而协议离婚的程序还与离婚诉讼的程序不同,那到底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诉讼的经过哪些程序后才会离婚
  
  诉讼离婚一般要经过起诉、审理、判决三个具体诉讼程序。
  
  (一)起诉程序有以下内容:
  
  1、当事人要审查是否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该条件是: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如果原告不是夫妻任何一方,而是其亲属因气愤打抱不平而充当原告时,则起诉主体不合格,法院则不予受理;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受诉讼管辖。
  
  2、口头或书面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二)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审理前的准备:
  
  (1)送达起诉状副本,即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五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2)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3)起诉或应诉的人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
  
  (4)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5)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证据保全。
  
  2、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中,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互相调解,达成协议的行为。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接受调解书,人民法院还得重新审理,依法判决。
  
  3、开庭审理
  
  4、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地点。
  
  5、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6、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根据当事人情况变更增加或放弃诉讼请求,还可以提出反诉。尔后,开展法庭调查。
  
  7、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
  
  (三)判决
  
  人民法院在开庭后,可根据庭审情况再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审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审判后即发判决书。
  
  诉讼离婚的要注意相关程序,程序是诉讼离婚离不开的要素,所以当事人最好事先了解一下。要是看完了上文后还不清楚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些我们的专业律师。需要注意,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官最后也不是一定就会做出离婚判决的。
  
  


·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


·新婚姻法表兄妹结婚是否可以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表兄妹结婚是否可以妻子与丈夫是亲表兄妹关系,在父母的包办下结婚生子,由于婚后夫妻之间经常因小事争吵,孩子辍学后,丈夫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也不与家中联系。夫妻无法共同生活。妻子要求解除他们之间的近亲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租金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租金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吗?夫妻共同财产租金在离婚时需要分割,结婚以后因店铺或房子所取得的租金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两个人对租金收入有其他约定的话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同时,比如这套房子是个人房产,但结婚以后利用这套房产所取得的租金也要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的,但房产的产权归...


·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1、我国婚姻法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有两处:一是《婚姻法》第41条,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另一处是《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以下称《解释二》)第24条,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一方申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申诉离婚其实也就是指的诉讼离婚,这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协议离婚不成功了之后,才会选择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离婚。而这个过程中自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那么申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


·婚外情离婚时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
      夫妻一方要是在婚姻关系内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此时可以认定该方是存在过错的,此时要是因此离婚的话,这个夫妻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婚外情离婚时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具体的分割比例。“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


·在中国如何办理涉外离婚?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很多中国公民走出了国门与其他国家公民结为夫妻,但当感情出现破裂,需要离婚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在中国如何办理涉外离婚呢?两个不同国籍的人办理离婚手续牵扯到两个国家的法律,所以并不简单。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中国关于涉外离婚的处理办法,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如何办理涉外...


·离婚协议书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一般只有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才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而此时签订离婚协议书自然是建立在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那您知道这个离婚协议书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 一、财产公证。 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财产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父母离婚后法院是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的。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是想要拿到孩子抚养权的,那么在双方都对孩子的抚养权提起诉讼的时候,法院会根据什么标准判断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抚养权主要依据...


·涉嫌构成婚姻诈骗能判几年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多,自首、犯罪情节、诈骗金额、返还犯罪所得、立功等。所以单单根据你说的诈骗3万,不能肯定回答具体刑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