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意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假意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一、假意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条款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当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二、对方反悔想独占财产怎么办
  当当事人办理好离婚手续之后,一方想“真离婚”而独占财产时,双方通常会到法院到法院起诉。通常情况下,法院倾向于认为双方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的约定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约定,因此对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不予认可。
  据此,我们发现,假离婚的风险很大。谁都不能完全保证这是真的假离婚,谁能确定不会演绎成真离婚呢?因此在这里,律师提醒您,假离有风险,离婚需谨慎。即使在假离婚时,也不要视离婚协议书为儿戏,要请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把关,以免“假戏真做”,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三、假离婚有什么后果?
  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始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假意的离婚协议并不是属于双方自愿离婚而签署的,此时多半多事想要通过离婚来获取一些非法利益,就包括逃债、骗取拆迁补偿款等等。而这样的离婚协议书,很显然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诉讼离婚要的证据有哪些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此时当事人都需要按照规定来办理离婚手续,这样才能解除婚姻关系。而实践中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由于需要在诉讼中为自己争取利益,因此也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那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一、提供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
      近几年,我国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害,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其中就包括了国家赔偿法。人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可以申请将该国家机关诉讼至法院,由法院立案审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我们来了解一下。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


·一、自愿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
      一、自愿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净身出户也有义务抚养孩子,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其人自身经济条件,结合双方协商的结果。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1、净身出户是指...


·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
      结婚让人们开心,离婚总让人丧气。而离婚后关于家庭财产如何分配更是让许多的家庭在离婚时更加不满。因此产生的各种案件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正是离婚时候所需要的,男女双方可就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中的一些内容进行协商修改,以顺利离婚。以下是其中一个样本。 离婚财...


·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重婚能否起诉?
      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重婚能否起诉? 一、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重婚能否起诉? 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重婚能起诉,因为在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重婚罪名的话,它是属于自诉类型的案件, 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


·怎么确定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
      只有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的,此时离婚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那么您知道该如何确定离婚的损害赔偿数额吗?对于很多人来讲这个问题都是陌生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男方可反悔怎么办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男方可反悔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权与抚养权有何不同?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父母在孩子还没有成年的时候对其负有监护的义务,同时也需要抚养自己的孩子,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或多或少有这样的疑惑,监护权和抚养权在我国的规定是怎样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权与抚养权有何不同?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


·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随着社会文化的不断开放,人们的婚姻的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对于婚姻的看法也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对于离婚的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现在人们将感情放在重要的位置,不再被其余的东西所干扰,离婚也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却是不得不考虑的事情,对于半路夫妻的离婚财产如何分...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