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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购买私募基金政策法规的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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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购买私募基金政策法规的合同范本
  
  合伙购买私募基金的合同范本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 合伙人姓名: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第五条 合伙人共出资
  
  第六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八条 合伙目的:向高成长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专业管理和咨询服务,以获取资本增值收益。
  
  第九条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创业管理服务。
  
  第十条 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 名住 所
  
  第十一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出资
  
  方式出资数额
  
  (万元)出资权属
  
  证明缴付出资
  
  期限占出资总额比例
  
  第十二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十三条 资本增值分配方法
  
  合伙企业经营期末的净资产与本企业经营初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为资本增值。投资项目的净现值等于零时的贴现率为内部收益率。
  
  普通合伙人按下述方案从资本增值中提取管理费;
  
  1、内部收益率在15%以下的部分,普通合伙人不提取管理费;
  
  2、内部收益率在15%至20%之间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提取15%的管理费;
  
  3、内部收益率在20%至25%之间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提取20%的管理费;
  
  4、内部收益率在25%至30%之间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提取25%的管理费;
  
  5、内部收益率在30%以上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提取30%的管理费;
  
  提取管理费后的资本增值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须由普通合伙人担任,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执行事务合伙人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2、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事务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予以除名或更换。
  
  第十六条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 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帐薄等财务资料;
  
  6、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 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十七条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第十八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只可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
  
  2、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入伙满三年;
  
  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6、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其实作为私募基金来说虽然利润是非常的丰厚的,但是风险也是同样的大的,更何况还是合伙购买了,一份合伙购买私募基金政策法规的合同范本主要就是包括了双方的当事人个人基本信息,以及购买私募基金时间和数量,还有利润如何划分的问题,最重要的就是纠纷问题的处理等方面的一份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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