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并非轻而易举,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那么具体来说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以下是具体解答。
  
  一、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要具备下列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2、起诉离婚,确定正确的法院管辖至关重要,具体来说: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具体的法院管辖:
  
  ①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二、协议不成怎么提起离婚诉讼
  
  1、协议不成也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①女方在怀孕期间;
  
  ②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③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②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无可避免地要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但是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根据具体财产形态的不同,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也有很大差异,所以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起诉离婚时最好请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夫妻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
      ? 生活中,有的夫妻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因为一些小事或其他原因就想要离婚。而此时若能够协议离婚的话,当然是最好的。但其实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其中都有需要注意的内容。那究竟夫妻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 协议离婚的手续简...


·夫妻长时间分居有哪些危害
      虽然现在有多种通讯工具用来联系,但是夫妻长期分居,除了语言的交流外,还需要眼神、肢体语言的交流。夫妻之间见面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容易使双方感情淡漠。那么夫妻长时间分居会有哪些危害呢?我们为您做介绍。 一、夫妻长时间分居有哪些危害 夫妻长期分居的危害有以下几点: (一) 双方...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现如今,社会中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离婚最麻烦和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已经做了明确的说明,并且给出了分割的依据,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涉及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接下来本文将介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


·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
      离婚夫妻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往往也会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其实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也就是在对方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组详细解答。 一、...


·胁迫婚姻怎么提取证据
      一、胁迫婚姻怎么提取证据?我国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1、身份证据(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2、时间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


·农村里夫妇离婚后
      农村里夫妇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按规定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则需要考虑双方的条件,主要看谁的条件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有利就由谁抚养。那么农村离婚怎么算抚养费呢?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


·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暂时支付不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一般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可是若是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暂时支付不起怎么办?这个问题需要看另一方的意愿,或许会宽限时间,亦或许会起诉请求介入。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基本状况和相关法律条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


·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中,离婚现象越来越常见,并由此产生了再婚家庭中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此类关系的认定及其中包含的权利义务对于解决许多法律上的纠纷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相关内容。 一、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标准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


·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当共有房屋被法院判归一方所有或者是双方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又反悔时,就会出现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


·有关当事人可以离婚不离家吗?
      有关当事人可以离婚不离家吗 顾名思义,即是离婚后没有离开家。这是当今社会流行的一种社会新潮流,它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是人性使然,是一种无奈的痛苦选择和难耐承受。 “离婚不离家”有什么特征? 夫妻两人从法律意义已正式解除婚约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原夫妻双方仍过...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范文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范文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范文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范文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详细个人信息;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归属;扶养费支付的问题;违约情况的处理方式;探视权的规定;落款等内容。并没有明确的格式要求,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