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合同范本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合同范本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合同范本
  
  甲方 (委托方 ):
  
  联系电话:
  
  结算银行及卡号:
  
  乙方 (受托方 ):
  
  联系电话:
  
  结算银行及卡号:
  
  一、释义:-------------------签署以下协议:
  
  资产管理:指乙方根据本协议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委托资产进行管理;
  
  委托资产:指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金;
  
  期初资金:指资产管理委托期起始日的委托资产金额;
  
  期末资金:指资产管理委托期限终止时的委托资产余额;
  
  投资收益:指期末余额减期初余额的差额;
  
  管理费:?指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委托资产的管理运作费用,为委托资产额的2%。
  
  业绩报酬:指乙方为甲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按投资超额收益的一定比例向甲方收取的报酬;
  
  收 益 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日后,计算投资收益与委托资产之比;
  
  指定账户:指甲方指定乙方使用委托资产管理的专用账户;
  
  现行法律: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二、资产管理金额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金额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元整,乙方同意在本协议规定之各项条件下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2、资产管理的委托期限为_____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到期后,甲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支付给乙方应得的业绩报酬。若进行新一轮委托管理委托协议书须重新签订,以确定最新的委托资产情况,旧协议同时失效;。
  
  3、资产管理委托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指定的投资项目对管理资产进行专款专用。
  
  三、乙方的工作职责:
  
  1、 乙方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应有的谨慎和勤勉进行操作,并以委托资产的安全、获得稳定收益为管理目标;
  
  3、乙方在指定账户名下运用和操作基金账户的资金,对甲方指定的项目进行投资。
  
  4、乙方不得为委托资产安排任何形式的借贷或其他负债资金;
  
  五、亏损承担与收益分配:
  
  1、在协议有效期内,所得的收益部分甲方需提取____%分配给乙方作为业绩报酬;如若出现亏损,则亏损部分与乙方无关.
  
  2、若委托账户在委托期间的任何时候收益率达到或超过100%时,乙方可以提出提前结算,结算后双方可根据各自的意愿进行新一轮合作;
  
  3、收益部分分成甲方应在委托期限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业绩报酬以恰当的方式(如以现金、银行卡转账等)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以下权利:
  
  ⑴依赖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委托乙方管理其委托资产;
  
  ⑵获取乙方定期(季末)提供的资产管理报告;
  
  ⑶享有期末余额在扣除本协议规定的业绩报酬后的资产余额;??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负有以下义务:
  
  ⑴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支付乙方应得的业绩报酬;
  
  ⑵承担与资产管理项下投资有关的各项税费;
  
  ⑶向乙方提供指定账户资料。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享有以下权利:
  
  ⑴依赖甲方在本协议及其附件中所作的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从事本协议项下的资产管理业务;
  
  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获取业绩报酬;
  
  ⑷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自主作出资产管理项下的投资决策。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负有以下义务:
  
  ⑴严格遵守现行法律管理好该委托资产的安全与运作;
  
  ⑵在委托期限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资产余额在扣除业绩报酬后交还给甲方;
  
  八、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承诺:
  
  ⑴甲方的委托资产属于合法资金;因委托资金性质带来的问题与乙方无关。
  
  ⑵甲方可自由支配和使用该委托资产管理账户;
  
  ⑶如在委托期限内出现任何可能使乙方资产管理操作受到限制的情况,甲方立即通知乙方并对本协议作相应修改;
  
  ⑸甲方在本协议附件中所作的任何声明、保证与承诺均视同在本协议中再次作出;
  
  ⑹甲方在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中所作出的事实陈述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乙方向甲方作出以下陈述、承诺和保证:
  
  ⑴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与乙方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现行法律;
  
  ⑵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作出的所有事实陈述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甲乙双方上述各项陈述、承诺是根据本协议签署日存在的事实情况而作出的,同时也应被认为是根据本协议有效期内所存在的事实情况而重复作出的。
  
  九、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委托期限终止之日前的任何时候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出现了对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该等灾害或事故直接或间接使此次资产管理受到影响时;
  
  2、本协议赖以成立及履行的任何条件,由外来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等原因)影响而出现变于受到不能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化(包括但不限于现行法律出现;中国任何政府部门发布使此次资产管理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政策、通知、决定、评论或其他正式文件;政治动乱;金融危机等),该等变化直接或间接使此次资产管理受到影响时;
  
  3、委托资产所在期货经纪公司出现经营关闭或行政关闭时。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应付对方业绩报酬的金额支付对方,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的违约金按应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五计算;
  
  2、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或所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导致对方因此受到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委托资产的5%;
  
  3、本协议中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向对方提供完全和有效的赔偿。
  
  十一、终止责任:
  
  1、如出现任何下列情况之一,任何一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⑴出现本协议第九条所述不可抗因素时;
  
  ⑵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撤出委托给乙方管理的资金,否则乙方不保证甲方的利润及本金安全,并且需支付乙方委托资金额的15%作为赔偿。
  
  ⑶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时;
  
  ⑷本协议赖以成立的任何条件出现变化,使协议的存在或履行成为非法时;
  
  2、本协议因上述原因而需终止时,乙方享有收取业绩报酬的权利;
  
  3、如甲方要求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期限终止前结束资产委托,甲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乙方仍享有收取业绩报酬的权利。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协议效力: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以上的内容就是关于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合同范本了,其实每个朋友在购买了私募基金之后如果担心没有时间管理或者是监督的话请人来监督管理也是不错的,至于监督管理合同内容必须包括当事人双方,以及管理的金额和期限还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还有特别事项的说明以及违约问题的处理。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我们整理了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认定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从我国有关现...


·买方第一笔货款逾期支付,可以不交货,解除合同吗?
      判断买方逾期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常用办法: 1、合同中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并且在给买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后,支付货款。如果买方在合理时间后,经过卖方催告仍然没有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就...


·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合法的经济活动受法律的保护,但前提是合法。比如,在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不能有诈骗的行为,否则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会被立案追诉。那么,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毁约的赔偿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毁约的赔偿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没有统一规定毁约赔偿标准。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


·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的履行
      合同的约定,应当有明确、具体的可行性标准,但是在实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往往有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条款,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而发生合同争议纠纷和诉讼纠纷,在实践中,对这类约定不明的合同条款,原则上应按《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方式履行:

 &...


·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您可能都知道,在工作中我们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来规定义务和报酬;在生活中我们会签购房合同、买车合同等一系列合同来保证我们的财产合法性;在生意场上我们需要签订商业合同来规定生意的来往。那么,在那么多种类的合同中,您有听说过承揽合同吗?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


·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有哪些特征?
      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有哪些特征? 居间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订的一种合同形式。说到居间合同的签订主体问题,很多人会有疑问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其实,法律上对于居间合同的主体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


·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和原件相同吗?
      在经营管理,任职等情况下都会涉及到合同的签订,若是合同不小心丢失,或是其他人获得了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和原件相同吗?一般来说合同的复印件是不具备原件的法律效力的,但也不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可以和对方说明情况,加盖印章。若原合同丢失,可以与单位重新签订。一、合同复印件是...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从购销合同的起草、签订到后面的履行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存在风险。然而针对不同的合同,所产生的风险也就不太一样。那么您知道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具体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合同名称风险 只要是双方经过签字盖章形成的约定就可以成为合同,...


·一、没签合同随时辞职违法吗?
      一、没签合同随时辞职违法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