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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盗窃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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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近出台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以下简称《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自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以下简称《98解释》)相应地失去了适用效力。

  

  《解释》第3条进一步明确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为独立的盗窃类型,并阐明其内涵。该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对于特殊盗窃行为类型的具体认定,本文第二部分将予以详述。

   《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此即盗窃罪的一般数额标准。与《98解释》第3条规定的500元至2000元以上、5000元至2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数额标准相比,作了较大的调整,拉大了幅度空间,这是基于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社会现实,对盗窃行为社会危害程度作出的合理评价。为了更好地适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解释》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第1条第2款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第3款规定: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此外,《解释》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状况,修改和完善了盗窃财物数额的各种认定方法,本文在第三部分予以详述。

   除了盗窃财物的数额外,盗窃犯罪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盗窃情节、后果的严重性,同样也是影响社会危害性的因素。为了避免“唯数额论”之不足,《解释》第2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解释》第1条规定标准的50%确定:“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中第一、二种情形所惩治的对象是具有盗窃惯习的人,第三项至第八项是盗窃情节恶劣和后果严重的规定。这些规定突出了对惯犯、共犯的打击及对特殊群体、特殊对象的保护,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另外,根据《解释》第l条第4款的规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而不是仅以盗窃毒品数量为依据。


·盗窃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盗窃罪的定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


·假冒专利罪的辩护词
      假冒专利罪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专利法第五十八条所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冒充专利行为和专利侵权行为则完全被排除在刑罚处罚之外。不构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无论情节如何严重,按罪刑法定原则,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只能通过民事救济方式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tjlytel}}> ...


·恶意欠薪罪的构成
          工资薪水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更是一个家庭得以稳定和谐的基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经历过一段拖欠工资、逃匿支付工资的黑暗时期以后,国家越来越重视劳动者工资支付方面的问题。《刑法》中增加了恶意欠薪罪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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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我国一直按照原刑法规定的投机倒把罪予以认定和处罚,但该罪的口袋化特...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tjlytel}}>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相关的法律 1、《刑法》 第一百三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与未遂
      一、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 (一)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未遂的成立应具备三个特征。 ...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伤亡事故或...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罪轻辩护 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案发时刚年满十八周岁,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一向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从未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情。之所以实施本次犯罪行为,主要是由于被害人的无端滋事,加之其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行为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一时冲动造成的。但被告人毕...


·洗钱罪的辩护词
      洗钱罪是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是否构成洗钱罪要综合考虑:行为、主管故意、是否扰乱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等。对洗钱罪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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