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条所指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值。”
  3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4、 《违反和接触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请求要想得到支持,还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劳动者必须就用人单位拖欠其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的违法行为已经先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后,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的,劳动者才能请求加付赔偿金,对此劳动者应承担举证责任)。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者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人数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关于裁员的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五)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的;
  (七)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的;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文章内容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法律对于劳务合同违约的赔偿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签订劳务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确立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对于很多刚出社会的劳动者,一方面随意跳槽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公司利用其经验和阅历不足,损害其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所以,双方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劳动关系中断可以补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正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明。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关系都可以持续到劳动合同结束的那天,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单方面地中断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中断可以补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有什么义务?
      当我们结束相应的教育,开始步入社会,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合适的工作养活自己。这是自身立足于社会的根本。但是人不是一潭死水,我们不会永远待在一个单位里面,有可能会离职,跳槽。那么,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有什么义务?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如何才能得到工商局书面回复 很多时候在生活中发生的许多经济
      如何才能得到工商局书面回复 很多时候在生活中发生的许多经济纠纷我们都不知道到该如何解决,其实关于这一类的纠纷我们可以到工商局区提纯申请或投诉。工商局了解相关情况会,会去走访调查。等事情清楚明了后,会给市民出具相关工商局书面回复。那么具体操作流程是怎么样,我们来具体了解下吧。 ...


·现在很多在城市中工作的人都会先在所在城市租房住
      现在很多在城市中工作的人都会先在所在城市租房住,出于对于租房者安全问题的考虑,以及保障租房者和出租房屋者的共同利益,您在租房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途径,并且按照法律规范签订有效的租房合同。本文本站的我们就针对“租房程序怎么走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给您进行详细的讲解,希望给您带来有用的帮...


·非法经营的员工奖金会被没收吗
      1、员工奖金是以经济手段的方式,对业绩突出的员工进行物质上的奖励,员工奖金制度是员工奖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弘扬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同时员工在收到奖金后能更积极主动的投身于企业文化建设当中,创造积极向上的员工氛围,以小带大,有利于企业内部进行良性竞争,提高员工的工作素...


·建筑工程一般都不是有一家建筑单位独立完成的
      建筑工程一般都不是有一家建筑单位独立完成的,一般都是由几家建筑单位共同完成,如果顺利完成,工程按期交公。如果,因为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导致工程无法进行,那么,工程施工中停工误工费该如何计算?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和机械停置费应如何计算?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


·临时工没有合同被辞退后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吗?
      临时工没有合同被辞退后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吗? 一、临时工没有合同被辞退后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吗? 不可以的,因为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工作八小时计酬一天一百元至几百元不等。临时工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


·法治天地劳动合同法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法治天地劳动合同法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


·使用童工而不发工资会怎么进行处罚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可以参加工作的,然而,一些偏远地区或者黑心的老板为了给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依然会非法使用童工,也真因为童工不受法律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就会苛扣工资甚至不发工资,的我们就为您讲述一下使用童工而不发工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雇佣童工相关法律规定 (1)我...


·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房屋装修是我们入住前重要的一件事情。对于房屋装修,不少业主会选择将其承包给装修公司,由其完成房子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质量,避免纠纷的发生,双方要签署一份承包协议书。那么,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是怎么写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装修...


·工伤认定都需要啥材料?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不同主体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时间不一样。同时,要求当事人实际提供的认定材料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一般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都需要啥材料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都需要啥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