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购买农村房屋,怎样买农村房屋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实践中,不少人看到了拆迁所带来的“商机”,所以会想要购买农村房屋。那么,应该如何购买农村房屋呢?不管购房者购买的是何类型的房屋,都要签房屋买卖合同,即便是购买农村房屋也不能例外。那在法律上,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购买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的买卖流程: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理由是:
  
  1、《民法典》将合同无效的标准限制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判决认定农村的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是《关于加强土地转让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该 通知的发文机关是国务院办公厅,而非国务院,故此文件不是行政法规,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其立法本意旨在维持农业用地的数量,保证农民的生存之本和粮食供应,而宅基地本来就是建设用地,其主体变更不会导致农业用地的减少,故将该条适用于宅基地是不妥的,作为认定农村的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也违反立法本意。
  
  3、从法律保护所有权的基本精神来看,限制农民买卖房屋并非是对农民利益的维护,而是对农民权利的侵犯。
  
  众所周知,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权能中,最核心的权能是处分权,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标志。
  
  如果将农村房屋的处分权予以限制,这与我国保护农民利益的国策完全背道而驰。另一方面,《民法典》的基本精神是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包括合同订立的自由,合同内容的自由以及合同对象的自由,限制农民向城市居民出卖住房,也与合同自由的基本精神相悖。
  
  4、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装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民处分自己的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权利。该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性,相信农民能够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理性地处分自己的财产,是立法精神的巨大进步。既然为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的农用承包土地都可以流转,农村宅基地也应做相同理解。
  
  目前,我国法律中对农村房屋买卖不置可否,但严格来讲,其实当事人购买农村房屋还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与此同时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是比较大的。至于,现实中应该如何购买农村房屋?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目前我国的很多福利待遇对于租房的人是有很大门槛的,比如孩子教
      目前我国的很多福利待遇对于租房的人是有很大门槛的,比如孩子教育问题、医疗问题等,不过,近日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这对于我们很多租房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这意味着买房这种传统方式将慢慢开始转换。那么住房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呢?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一、住房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登记要件: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


·合伙买房手续怎么办理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情况,如父母子女之间、夫妻双方、恋爱中尚未结婚的男女、若干合伙人之间等。那么,合伙买房手续怎么办理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伙买房手续怎么办理 合伙买房的手续与单独买房的手续大同小...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子过户的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双方经过接洽商谈,对所买卖房产的位于方位、产权情况及成交价格达到一致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定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检查 房产买卖双方向...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预约
      所谓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亦称预备合同;以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也就是正式合同。也就是说,订立预约在当事人间产生的义务为在约定的某一特定时段签订本约。   预约的构成,一般来说,需要考察两方面的要件:(1)预约的形式问题。如果将要签订的正式合同(...


·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小产权房转正要多少钱?
      小产权房转正要多少钱? 小产权房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尴尬的存在,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很具有争议性,不少小产权房的房主都希望小产权房可以转正,并且也想知道将来小产权房转正的话,那么关于小产权房转正要多少钱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令您都很头疼的问题,下面,将为各位做一些具体的分...


·怎样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

  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


·回迁房进户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进户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一般回迁房指的就是发展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而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买?要不要交出让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需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目前对划拨土地上住宅交易,除开发企业转让的以外,可以免收土地出让金,仍按划拨用地登记管理;其他用途房产交易在办理完新房产证后,由购房者到相关分局办理...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 一、房产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因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