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一、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分两款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除承运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以外,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1、承运人对旅客自带行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
  自带行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毁或者灭失,承运人对自带行李损失有过错。承运人对自带行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是过错责任,这不同于对旅客伤亡所负的赔偿责任。由于自带行李在运输过程中由旅客自己保管,旅客有责任看护好自己的行李,所以,除非该行李损失是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否则,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应当对自带行李损失非因自己过错造成负举证责任,不能举证证明的,视为承运人有过错。
   2、对托运行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运合同的有关规定,这包括承运人承担责任的免责条件在内。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对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托运行李的灭失,不仅包括其实际灭失,也包括超过法定期限承运人仍未交付行李的推定灭失在内。例如,一般情况下,根据有关规定,承运人未在期限内将行李运达目的地交付旅客或收货人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30日(国内)仍未将行李交付的,旅客或收货人有权按行李灭失向承运人要求承担赔偿灭失的责任。
   二、如何确定运输合同的赔偿额
   1、对于旅客自带行李的损失赔偿
  对于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限额。例如,《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第八条规定,每名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述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2、对于旅客托运行李的损失赔偿
  对于旅客托运行李损失的赔偿,承运人应当按照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需要指出的是,其他法律如《海商法》等对此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既然承运人接了运输订单,那么就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将货物完好无损的运输到目的地,交给收货人。但要是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的话,此时通常情况下都是由承运人承担实际的责任,具体包括货物的损失与托运人的违约赔偿等等。
  
  
  


·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有几种
      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有几种 1、实习期内工作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应约定相应的加班时间和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虽然实习期内实习生的报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但实习生与单位可以约定一定的报酬或者补助,并且最好是明确约定给...


·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
      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招标和投标是经过严格审查后进行的,签订招投标合同也和一般的合同签订是不同的。法律对于该类的合同签订有特别的规定。那么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一、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符合法律规定。《...


·收到合同违约金不起诉可以吗
      收到合同违约金不起诉可以吗? 一、违约金的类型 (一) 惩罚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


·签订合同后违约怎么处理?
      签订合同后违约怎么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未支付价金的: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


·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吗?
      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吗?一、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否能主张违约金 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


·种子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什么注意事项?
      种子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种子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种子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


·如何防范买卖合同风险?
      如果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确定对方的主体资格,对当事人的有关事项的约定存在漏洞时,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全部履行完毕,而另一方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履行的情况下,对履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那么如何防范买卖合同风险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


·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生活中人们在签订实践合同时,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会无法达成,双方的利益也会因此受到影响,这时候合同是否有效就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实践合同没达成时是否有效,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


·运输合同的管辖权归谁
      运输合同的管辖权归谁 目前越来越多的运输方式出现。海运、陆运、空运、无人机等,如果运输方式没有选择好,或者没有签订合同的,可能会导致产生合同纠纷。那么若是遇到纠纷时,运输合同的管辖权到底是哪个法院?的我们就为您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运输合同的管辖权归谁 1、首先看是否有...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刑事犯罪构成条件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不同的犯罪,在这四方面的内容是不太一样的。今天,我们具体来看看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