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八,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刑法区别与民法,刑法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惩罚犯罪以及保卫国家的秩序和安全。我国先后通过了九个刑法修正案,不断地完善立法以达到与今天的社会相适应。在刑法修正案九里,对自首有了新的规定。那刑法修正案九,自首怎么认定的,让的我们来简单告诉你。
  一、刑法及其功能
  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的功能是指刑法现实与可能发挥的作用。国外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以下三种功能:
  1、行为规制功能,指刑法具有使对犯罪行为的规范评价得以明确的功能。其具体内容为,刑法将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给予刑罚处罚,表明该行为在法律上是无价值的(评价的功能);同时命令人们做出不实施这种犯罪行为的内心意思决定(决定的功能)。
  2、法益保护功能,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与威胁的功能。犯罪是侵害或威胁法益的行为,刑法禁止和惩罚犯罪,是为了并保护着法益。
  3、自由保障功能,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功能。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他就不受刑罚处罚,这便限制了国家对刑罚权的发动;对犯罪人也只能根据刑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不得超出刑法规定的范围科处刑罚,这便保障犯罪人免受不恰当的刑罚处罚。因此,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又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二、刑法中关于自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自首的认定
  第八条 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是我国抵制犯罪的最后一条防线,我们要以强有力的方式去治理犯罪,保证国家和社会的安全。但是,《刑法》除了其行为的规制和惩罚的功能之外,还有就是教育的功能。所以,刑法不断颁布修正案,来适应现在的发展,刑法不以惩罚为目的,故《刑法修正案九》,自首的认定又发生了改变,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的当事人鼓励他们改过自新。
  
  
  
  


·行政拘留最高期限有多长
      行政拘留最高期限有多长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


·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
      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一、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呢?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


·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这属于一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实践中,很多人都比较关注聚众斗殴罪的量刑,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吧。 一、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已成为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下危害国计民生的一个突出问题,因而国家十分重视对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如在产品质量法中,具体确定了产品质量监...


·贩毒海洛因25克量刑多少年?
      贩毒海洛因25克量刑多少年? 一、贩毒海洛因25克量刑多少年? 贩毒海洛因25克量刑三年以上,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


·销售假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销售假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一、销售假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累犯是不能判缓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


·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是什么意思 一、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


·深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在我国,不同的罪名会有不同的量刑标准,而且针对不同的地区也会有不一样的量刑内容。抢夺罪是我们常常接触到的罪名之一,但是有很多的人都不清楚,要是在深圳犯抢夺罪的话是如何量刑的。接下来,我们带来深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供你参考。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


·在我国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
      在我国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 在我国未成年强奸未遂判刑吗 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既不能将法定情节作为唯一的量刑标准,忽视酌定情节,也不能强化酌定情...


·一审认罪二审不认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其实出于各种心态,在认罪的过程当中表现出来的做法是认罪并且不断的翻供。因此就发生过有个别的案例,在一审的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但是二审的时候却又坚决的否认自己之前承认过的那些罪行。那么,一审认罪二审不认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一审认罪二审不认罪的法律后果是...


·判完刑还可以监视居住吗
      判完刑还可以监视居住吗?一般是不可以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判刑之后,要执行刑罚,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办理监外执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