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毕业生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五险一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互助性等特征。当我们从学校毕业走向社会时,我们需要找工作来满足生活需求,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很多毕业生对于五险一金还比较陌生,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毕业生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我们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医疗保险将与生育保险合并,有些大型企业会为员工购买福利,如人身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
  
  2016年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拟将邯郸、郑州等12地作为试点,实施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两险合并之后,未来就是四险一金了。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二、毕业生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因其具有教育培训性质,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只受《民法典》调整。
  
  而已经成年亦非在校学生,是通过社会招聘进入该公司工作,因此,双方签订的“实习合同”应该为试用期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的权利。
  
  实习期间属于劳务范畴,不受劳动法规制约,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但可以签订实习协议或劳务合同,受合同法调整,实习报酬可以参照员工标准执行,并可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简单来说,是否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要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由上可知,刚毕业大学生,在实习期内是有五险一金的,而那种未毕业尚在学校的学生,到公司实习,一般是没有五险一金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2、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一般都是在月底,社保部门会委托公司的开户行代扣社保。
  
  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保障劳动者在退休、失业、生病、住院、生育期间有保障。
  
  2、用人单位如果不交或者少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投诉或者反映。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毕业生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首先我们需要搞懂的是实习期和试用期的不同。当学生处于实习期的时候,学生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是不能缴纳五险一金的;而在试用期的时候,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缴纳五险一金。若在试用期没有缴纳五险一金,毕业生可以在正式入职后进行五险一金的补缴。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确定主次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确定主次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怎么赔偿?这个本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问题,其实您真正关心的是在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后,怎么进行理赔的问题,今天为您搜集了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的相关资料,下面带您一起学习一下,请看下文。 交通事故责任...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交通事故误工费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误工费赔偿,以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为评判标准,是采取的劳动能力丧失赔偿制度,不以年龄进行限制。同时,老年人参加生产活动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社会,国家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再就业、再上岗。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的人被返聘工作或从事雇工、从事农业生产...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报销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报销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报销规定是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完税证明、医院的误工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误工期鉴定报告等证据。 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需要以下材料: 1、医院医生开的病历证明。 2、如有住院,需要出院小结(证明误工的天数) 3、...


·外地二手车过户到本地可以上牌吗
      外地二手车过户到本地可以上牌吗 一、外地二手车过户到本地可以上牌吗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异地购买二手车可以直接在车辆所在地上牌,也可以回所在地上牌。 1、先确认本地的车管所接不接受你准备购买的车型。比如有些城市不接受年限过长的车;不接收化油器车等等。 2、到购买地购入二手车,...


·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一、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


·车祸肇事司机怎么赔偿怎么办
      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同地区,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也不一样。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


·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可以说是比较特殊的工伤认定,通常是发生在员工上下班的途中,而此时也是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另外,此时也离不开认定材料的提交。那究竟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和驾驶无证车辆,这本身属于两种不同的交通违章行为。但要是,有人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的话,此时就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分别确定了处罚之后再合并执行了。那么究竟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被受到这样的处罚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


·交通肇事逃逸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交通肇事的定义: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造成人员或牲畜伤亡、车辆损毁、建筑物倒塌等均称为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与现行的《道路...


·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冲突吗?
      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冲突吗?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不冲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又构成工伤,有比较多的项目是可以重复理赔的。比如说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和工伤的伤残赔偿金这两项就可以重复理赔,另外还有其他的也可以重复理赔。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


·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些情况下是可以认定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那之后交通事故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就还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赔偿。那现实中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