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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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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若购买的是商品房,那只能说办理房产证。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材料的,那到底实践中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过户应提供什么资料
  除上述常规资料外,办理房屋过户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2、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3、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4、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5、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6、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不管是进行房产的买卖、继承还是赠与,若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话,则当事人就无法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而房产办理过户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其中肯定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材料才行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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