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起诉离婚中的当事人其实主要就是夫妻二人,但此时具体的诉讼地位不同,这也就代表着当事人所能够享有的权利不一样。究竟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3、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5、有辩论的权利。
  
  6、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
  
  7、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
  
  8、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10、有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1、有就有关事项要求重新鉴定、调查和勘验的权利。
  
  12、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
  
  13、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14、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
  
  15、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也不例外:
  
  1、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地行使诉讼权。
  
  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3、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包括离婚与否,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怎样抚养等负有举证责任。
  
  4、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在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是有一定义务需要履行的。而在诉讼离婚中,想要获得有利的判决,则此时就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来才行。当然,要是不清楚应该怎样收集证据的话,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否则的话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对自己不利。
  
  


·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


·一、福建计生抚养费征收规定是什么?
      一、福建计生抚养费征收规定是什么? 福建计生抚养费征收规定是对违法生育的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


·新婚姻法全文离婚的适用情况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姻法》的内容被规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当中。 离婚一般是指夫妻关系走到尽头,被逼无奈下的一种选择。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其实,在判决离婚事项的时候也是如此,如果夫妻双方通过法院来进行离婚的话...


·刑事国家赔偿案件流程
      国家法律能够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但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因素导致决策出现问题,这就会导致人们无故蒙受损失,那对我们来说这些不公平的待遇自然是需要得到赔偿的,不过刑事国家赔偿案件流程大部分朋友都不够清楚,这就会导致问题被延误或者无法进行解决。 提起 根据中国国家赔偿...


·情侣同居多久就是事实婚姻
      情侣同居多久就是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


·婚姻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婚姻当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相应的保障。而要是婚姻无效的话,就会对当事人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那究竟婚姻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1、婚姻被宣告后从何时起无效 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


·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很多离婚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后,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想要变更其中的一些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而具体又该如何更改离婚协议书呢?这都是比较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意图违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这种过错必须是故意。 我们知道,法律上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从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4种情形来看,有过错方所持的心里状态都是故意的,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原因并不存在...


·小孩抚养权变更法院怎么判定标准?
      小孩抚养权变更法院怎么判定标准?1、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出庭诉讼怎么处理
      随着社会越来越开放,人们已经从过去的“男女授受不亲”观念中解脱出来,有些人甚至只要相互喜欢就可以过上同居生活,那么问题就来了,同居后生了小孩需要抚养,对于没有婚姻保障的关系一方很容易做甩手掌柜,因此被告上法庭。下面我们就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出庭诉讼事件的处理规定进行了整理总结。 ...


·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般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多半夫妻在离婚事项上面产生了争议,而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而这种情况下,若想要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则必须要提供相应证据才行,那到底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