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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减少到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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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减少到多少合适?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该是多少?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分为两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法定股东人数必须是2个以上50个以下。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不受股东人数必须2个以上50个以下的限制。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相应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1、股东缴纳出资
  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验资
  所有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设立登记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报送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自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成立。
  4、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法律文件。
  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应该控制在2到50人之间,对于超过法定人数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减少到规定范围才行。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人数上的限制,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规模都不太大,这样有利于管理和经营。而且,人数不宜太多,才能更好的体现股东之间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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