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是赔偿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被划分为五大类,事故各方根据交通警察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便可明确各方责任大小。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车主应该赔偿费用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二、赔偿费用分类
  
  (一)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偿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
  
  (十)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二)精神抚慰金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方车主应该赔偿费用,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作为责任方,赔偿的项目应该在以上十二项费用范围内。具体赔偿哪几项,赔偿多少,则由受损方的损失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另外,由于我国车主都缴纳了交强险,应该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车祸人伤保险公司怎么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


·2023年交通肇事罪解释全文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交通刑法是更新了又更新,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受害者,让肇事者更好的吸取教训,特别是对于肇事逃逸的,可能会直接判刑,给予更重的处罚,那就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解释全文有哪些?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交通肇事罪解释全文有哪些?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


·毛坯房交付注意事项有什么
      毛坯房交付注意事项有什么1、看看整个房屋是否有大的裂痕,如果在顶楼,看是否屋顶漏过水。注:看窗户是否变型,每个房间是不是方形。2、电闸总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是否齐备;是否正式电及接通与否,有的是零时电;如果局部有的插座,全部试一试是否安装正确、可用(有专用的插座电路检验仪器);带着...


·异地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一、异地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1、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处理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处理。根据违章是否现场违章,来决定可以在哪里处理违章。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是双方平分责任,可能是某一方的全部责任,可能双方均无责任等等。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往往需要根据交通法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


·员工还没有过试用期社保要交吗
      员工还没有过试用期社保要交吗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


·预售商品房交付要满足什么条件
      预售商品房交付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预售商品房交付要满足什么条件 关于商品房的交付的法定条件,如上述法律法规一般规定为“验收合格”,“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但对“验收合格”的标准是什么,是质量验收、项目竣工验收还是综合验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与理论界争论...


·一、交通事故孕妇造成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孕妇造成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


·保险公司如何根据交强险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如何根据交强险进行赔偿? 一、按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如何根据交强险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谁支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修理费和误工费有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负担。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


·火车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火车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现如今发展的越来越好。除了经济在发展的同时,各项基本的交通建设也在不断地改变着人们的出行方式。比如说火车作为一种常用的交通工具,就为我国的交通运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火车要运行,就离不开铁路的存在,那么,火车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一、火车路征地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