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离婚官司到点不开庭的原因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很多人在结束一段婚姻的时候,因为财产分割或者是子女的问题可能会选择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确立自己在婚姻结束后的权力义务,也要一些程序具备法律效益。但是有时候会遇到打离婚官司到点不开庭的情况,其实这种情况不是由于法院办案效率低引起的,而是出现了一些法定的案由需要进行延期审理。下面我们就带你看一下哪些情况下会形成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一、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刑事的延期审理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五十五条 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二)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三)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五)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六)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七)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八)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第四百五十六条 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起诉。
  
  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区别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
  
  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除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
  
  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
  
  我们在上文中列举的民事诉讼法中延期审理的情况,就适用于打离婚官司到点不开庭这种民事案件的情况。除此之外,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延期审理的情形相较于民事诉讼就更加多了。其中,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是很很大的差别的,在法院到点不进行审理的时候要弄清要第十什么原因,这种延期或者中止会不会恢复诉讼时效。
  
  


·起诉离婚立案材料证据包括哪些?
      夫妻双方如果要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由双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即可,无需通过法院。但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那么,起诉离婚立案材料证据都有哪些?我们将会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立案需要...


·婚姻法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中包括了禁止结婚的条件,而这其中要求男女不能属于近亲结婚,并同时对近亲结婚的范围作出了规定。那到底《民法典》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法典》...


·女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女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


·一、非法同居重婚罪会如何处罚?
      一、非法同居重婚罪会如何处罚?1、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


·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做出处理,其中先要确定抚养权,之后才是计算抚养费数额。而抚养费一般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那这个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


·协议离婚后起诉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破裂决定离婚时,通常会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最后商议的结果一般是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有时也可能出现一方抚养且并不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但在现实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负责孩子的抚养方或因为自身经济条件、或因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导致抚养孩子存在困难,需要...


·增加抚养费起诉时间是多少
      离婚纠纷一般都是由于财产纠纷或者是抚养权纠纷所导致的,其中抚养权纠纷是比较常见的,而且抚养权纠纷涉及到的就是对方给予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后续出现抚养费不足问题的话,还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那对于我们来说增加抚养费起诉时间是多长呢? 抚养费的追讨属于民事案件,它的诉讼时效可以从两方...


·女方擅自打胎构成离婚理由吗
      生育权是夫妻两人都享有的,而要是女方擅自打胎的话,则就有可能对男方的生育权构成侵害,在这种情况下有的男方无法忍受,就会毅然选择与女方离婚。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女方擅自打胎构成离婚理由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擅自打胎构成离婚理由吗 女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


·离婚财产给成年子女怎么办理?
      离婚财产给成年子女怎么办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成年子女无权要求分割父母的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当然,夫妻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将财产赠与子女,这个法律上保护。办理赠与手续的第一步是父母与子女一起到所在地房管局...


·一、山东对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一、山东对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对不符合《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 在办理《生育证》时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怎么写?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协议离婚,您都好聚好散。在有孩子的夫妻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但是您比较疑惑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写,下面让我简单的给您介绍一个模板。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 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