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几种?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几种?一、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几种?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征地的时候,房屋作为附着物一起被征收,并进行了安置补偿;第二种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并且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第三种是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性质,拆迁房屋后腾退土地仍用于具体设施或绿化建设。对于第一种,由《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规范调整,通过土地补偿费及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来解决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同时对人员进行安置或发放安置补助费。
  那么当遇见第二种情况时,被征地农民往往会茫然不知所措,如果依然按照征地时的补偿标准对农民进行补偿,无疑是显失公平的。因此,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因此,当当事人遇见这种情况时,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二、农村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是如何确定的?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为: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当地政府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综上所述,房屋被征用拆迁对于农民而言,是一件大事情。根据我国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农民的补偿方案,大抵分为三种情况,农民朋友要结合具体征地拆迁情况对补偿提出主张。如果发现补偿按照协议有问题,坚决不能签署,可以通过找律师事务所协助进行补偿款的追讨。
  
  
  


·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步骤是怎样的?
      办理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产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


·房地产开发商若需要修建商品房来销售的话,在获得了相应的土地之
      房地产开发商若需要修建商品房来销售的话,在获得了相应的土地之后还不够,此时修建好了房屋的同时还要取得开放无证,这样才具有销售商品房的资质。那究竟房地产开发五证包括哪些呢?而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又该如何审查这五证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房地产开发五证包括哪些 “五证”是...


·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是怎样规定的?国家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用农民或者城市居民的土地时,需要给予被征地适额的补偿。由于我国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低价存在着差异,因此,不同地区的公民因土地被征用所能获得的补偿金额是不同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的相关信...


·在耕地上建房的土地承包纠纷怎样解决
      在耕地上建房的土地承包纠纷怎样解决 在耕地上建房的土地承包纠纷如今是我国农村经常发生的问题。此问题的根本在于,农村土地随让农民耕种,并且一直有权耕种,但是在本质上集体才是所有者,而农民自身是不可以随意处分该土地。我们今天就和您介绍,土地承包纠纷的相关问题,帮助您保护自己的权益。 ...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有许多农村地段,政府会征用一些土地地段,为了给予拥有此地段的拥有者一些补偿,政府实施了征地补偿标准。政府会根据土地价值,土地面积,土地类型,人均耕地数量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最低生活收入水平等因素,实行相对应的标准。那么在渭南征地补偿办法...


·一、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如何过户?
      一、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如何过户?一般这个要去当地村委会协商处理之后补办这个证件,再进行过户。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征地补偿标准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滠口、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湖、前川。 补偿标准:耕地:47250元/亩;菜地:51975元/亩;果园:51975元/亩;茶园:51975元/亩;精养鱼池:51975元/亩;林地:51975元/...


·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以及拆迁在我国较为常见,由于发展需要,国家以及发展企业会根据需要实施征地。那么对于征地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重新安置他们的住宿问题,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讲解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甘肃临时征...


·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一、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农村土地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的,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相信征收土地对于广大的农民朋友们一定不是陌生的词汇,在政府征收土地期间,最常听到农民们讨论的就是征收土地的补偿问题,毕竟土地被征收后,农民们只能依靠补偿款进行生活、生产。那么,最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的规定...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宅基地属于典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在集体,对于村民而言,可以通过申请拿到土地使用权。而农民将房子改好后,应该尽快的办好土地使用证,这样才构成产权的完整。以后一旦房子被拆迁,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的面积就是确定补偿的依据。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