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我们进行起诉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进行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申请的有效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而且诉讼前和诉讼中申请是不一样的。那么,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吧。
  
  一、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2)诉讼中申请保全离婚财产的,保全财物种类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
  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
  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具体期限为: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7、车辆:无期限限制。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续封六个月。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提供保证。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措施作出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该条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的数额可适当降低;二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可见,应否提供担保及担保的数额应视是否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及具体案情而确定。关于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我们要注意,如果是诉讼前进行申请的话,一般是在15天内的,如果是在诉讼中进行申请的话,一般则是直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另外,在进行提出财产保全的时候,不同类型的财产的期限也是不同的。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怎么办?起诉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履行财产分割义务。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没有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吗
      没有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吗?没有结婚证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


·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
      婚后可能一方身体上会出现什么问题影响夫妻的正常生活,甚至还有因为出车祸而变成了植物人的情况。那要是实践中,丈夫变成植物人了,此时妻子是否可以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法院《...


·中国被监护人有病是否需要抚养法,相关规定有什么?
      离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沉痛的,而往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为了双方的头等大事。可一旦孩子生病了,抚养的一方无力支付医药费怎么办呢。那下面我们就中国被监护人有病是否需要抚养法中抚养费治疗子女的疾病这一问题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您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帮助到您。《婚姻...


·夫妻间将一方婚前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效力
      1、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这类夫妻赠与的性质的认识将得到统一。《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实际上生活当中很多人都是在正式了解过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对夫妻财产的规定以后,才算正确的,全面的了解了结婚以后的夫妻财产归属问题。所以夫妻财产并不像您想的那样,只要一结婚,那么个人财产也会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


·一、争取孩子抚养费技巧有哪些?
      一、争取孩子抚养费技巧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手续?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手续? 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


·如果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


·一、婚姻家庭法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指哪些?
      一、婚姻家庭法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指哪些?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


·婚姻法中对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从来都是离婚父母不变的话题。其中的抚养费问题,通常都是父母争议的焦点。对此我国《民法典》中做出了相关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规定的内容吧。1、抚养费的内容。“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