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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哪些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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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房子也属于商品,可以买也可以退。但是房子又跟一般的商品不一样,买了之后虽然可以退,但不能随随便便要求退房,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通常在出现哪些问题时可以要求退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现哪些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买房又退房,的确是一件苦恼的事情。但退房要有一定的准则,我们要注意8点要求:
  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二、退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在买卖过程中,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具体手续如下:
   1、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
  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
  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涛与刘桂林律师认为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
   2、已做预售登记阶段
  买卖双方已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问题。
  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退房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
  人们在买房后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关键在于退房是否符合法定的退房条件,否则,如果是购房者无理由擅自要求退房,就要承担支付巨额违约金的责任。实践中,如果您对所购的房屋不满意而想退房,首先就要确定您要退房的理由是否符合退房的条件,再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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