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并不是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只要因为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那么此时就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对于过错行为,我国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在不同的过错情况下,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损害赔偿额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应区分肉体上的跟精神上的:在肉体上的损害有重伤、轻伤、轻微伤之分;在精神上的损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之分等。在身体损害赔偿方面,人民法院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会根据其伤害结果与程度,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来确定无过错方所应取得的赔偿份额。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的确定方法另行确定。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损害赔偿额
  虐待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总额原则上不会低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总额。但对于特殊性的家庭暴力如一次就殴打无过错方致重伤,造成无过错方精神失常等,像这种例外的情形,其一般性虐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并不一定比这种特殊性的家庭暴力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高。
  三、重婚的损害赔偿额
  (一)在实践中,因为重婚而离婚的法院会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二)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果金钱等不足以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赔偿数额。(三)物质损害赔偿额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法院会优先考虑和照顾,并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及其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
  四、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损害赔偿额
  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法院也会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明确无过错方在其财产总额中应占有的份额。其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法同重婚责任所承担的赔偿额之确定方法一样。但如果物质损害赔偿额确定之后,过错方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所得到的财产不足赔偿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法院会考虑过错方与他人同居时的主观过错程度及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另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夫妻因为不同的法定过错行为导致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虽然可以依法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的赔偿。但具体的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明显是有所差异的,并且在具体作出赔偿的时候,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否则的话计算出来的数额就是不公平、合理的。
  
  
  


·离婚证据中的书证包括哪些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作为原告一方此时如果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那最终的判决就会对其不利。其中包括的证据类型就有书证,那一般来说离婚证据中的书证包括哪些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证据中的书证包括哪些 书证是民事诉讼中中最常见的证据...


·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可以说是法定的,即使在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也是不能免除该义务。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实际抚养了孩子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实践中,要是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是什么意思?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是什么意思? 夫妻财产制度又称婚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夫妻间财产制度出现了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


·起诉离婚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起诉离婚也可以叫做诉讼离婚,这是我国法定的一种离婚方式,一般离婚夫妻在无法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会通过此种方式离婚,此时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么起诉离婚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


·女主男主包办婚姻法律后果是什么
      应该说当今时代的包办婚姻,实际上是对婚姻关系的一种谬论。包办婚姻由于男女双方根本就没有感情,婚姻关系是很难长久的维持下去的。而且有的时候,女主和男主包办婚姻的形成是因为双方父母所致,这对于儿女来说,无疑也是感情上的一种伤害。在进行包办婚姻之前,一定要知道我国规定的女主男主包办婚姻...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


·离婚案件休庭后多长时间再开庭
      离婚案件休庭后多长时间再开庭?期间没有法律规定时间,一般情况一周左右,多给法官电话追问安排时间。1、法院休庭后,只要在法院的合法审理期限内审理完毕即可。2、民事审理期限: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


·离婚协议如何更改,更改离婚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协商下共同签署的协议,在协议成立后,只要双方同意,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可以进行更改的。那么更改离婚协议要满足什么条件呢,离婚协议如何更改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在下面问您解答。 一、更改离婚协议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


·2023新婚姻法夫妻约定财产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夫妻约定财产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新《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


·离婚两年争夺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两年争夺抚养权可以吗可以。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或者十岁以上,孩子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