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误诊案例如何分析?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过错误诊案例如何分析? 一、医疗过错误诊案例
  2012年5月11日,患者张某因“发现盆腔包块”入住某医院,入院查体:下腹部扪及包块约 20cm大小,上界达脐平,两侧达盆壁,无压痛。结合外院超声检查,初步诊断:盆腔占位。5月14日在全麻下行左侧附件切除+右输卵管系膜囊肿剥除+右卵巢囊肿剥除术。术后予以抗感染、补液、止血等治疗。病理诊断:左卵巢粘液性囊腺瘤、右输卵管系膜囊肿、右卵巢成熟性囊性畸胎瘤。5月16日心电图示心动过速、st-t改变、电轴右偏、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5月18日患者活动后自觉胸闷、心悸、乏力感。查体双肺底散在细湿罗音,予以吸氧、心电图检查。心电图检查提示窦性心动过速,st-t改变,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查红细胞压积0.185l/l、血红蛋白63g/l、血小板53×109/l;b型钠尿肽1070pg/ml。b超显示:子宫前上方低回声约96×53×79mm,内有分隔,盆腔积液子宫后方深20mm,前方深23mm。予以输血、止血、抗感染治疗。但患者病情进一步加重,血小板进行性下降。5月19日内科会诊,考虑血小板减少待查,浮肿待查,建议血液内科会诊。5月20日,患者诉心慌,大汗淋漓、气促。胸闷、端坐位。后患者呼吸骤停,经给氧、胸外按压及药物等抢救措施无效,宣告临床死亡。
  2012年6月18日,某鉴定机构给出的病理诊断结论为:1、慢性髓性白血病累及心脏、气管、两肺、肝、膀胱、右卵巢及两肾肾窦、肾上腺和胰周围组织等,并发多器官片状出血或血肿形成;2、肺动脉内膜、中膜粘液变性,两肺小动脉内皮细胞、平滑肌增生及小动脉丛病灶形成,符合肺动脉高压所见的血管损害。3、右心肥大,双下肢水肿,心包腔积液100ml,左右侧胸腔积液分别为200ml和750ml、腹腔积液650ml;4、结节性硬化;5、慢性宫颈炎;6、左右侧 3,4,5肋骨骨折。死亡原因:心肌出血和肺动脉高压并发心力衰竭。
   二、 医疗机构过错点分析:
  1、案件过错分析:该案例毫无疑问为医疗机构误诊,且该机构为国内著名某三甲医院,而且误诊和死亡原因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律师拿到此案件后,应着重从医疗机构误诊点出发。首先该医院对患者既往病史及全身健康状况在入院时未予充分评估,经询问该患者有乙肝病史8年,2004年曾行脾脏切除术,而这些病史对于诊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此处医院误诊是存在过错的;其次,术前检查时也提示纤维蛋白原和凝血时间和正常值稍有差异,虽不影响手术,但应结合既往病史和犬舍的健康状况进行术前综合评估;再次,术后第三天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特别是心率出现大的波动,医方在观察、分析病情方面评估不足,与患者死亡存在一定的关系。因此两级鉴定机构最终将此案件定义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2、 责任划分:患者病情急剧变化,血小板、血红蛋白进行性下降,临床出现dic表现,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以至于死亡,与患者自身疾病有关,此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医方的误诊行为、观察病情不仔细为死亡的次要原因。因该鉴定为医学会组织,医学会在责任程度上最终还是偏向了医院,定了轻微责任,我们认为定次要责任更为合适。
  3、患者提到的医方无执业资质人员独立从事诊疗行为问题,法院认定属于行政部门管辖,法院不予处理。
   三、最终裁决:
  经两级法院审判,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人民币240411.5元。
  上文为您介绍了一个医疗过错误诊案例,给您了解,虽然当今社会医患关系非常的紧张,但是还是要提醒您,一旦出现医疗过错,患者最好和医院协商解决,医院也要及时的对患者进行安抚,讲明当时的具体情况,争取取得患者以及其家属的谅解。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六级伤残赔偿为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的60%与20年的乘积。各个等级依次类推。(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


·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处理途径有哪些
      之前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已经将那种比较严重的医闹行为入刑了,而现在要是再遇到医疗事故方面的纠纷,建议当事人能够冷静下来处理,当然此时也是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纠纷的。那究竟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办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医鉴定的伤被分为三种,除了轻微伤和重伤外就是轻伤了,很多人会对轻伤和轻微伤的范围的定义不是很清楚,导致在发生工伤鉴定或者其他伤鉴定的时候对于自己鉴定的结果不太能接受,那么接下来我们给您讲讲关于法医鉴定轻伤标准2021这个相关的条例。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一、范围本...


·东莞医疗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东莞医疗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一、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


·做结扎后宫外孕属医疗过错吗
      做结扎后宫外孕属医疗过错吗?以医疗水准作为判断医方过错的基准,已成共识。但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判定医方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非笼统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所能涵括。同时,医学诊断仅能间接地根据病情及症状,辅以其他检验或医疗器材探求相关信息,以此作为判断基础,这就决...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医疗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因此,我们可以未雨绸缪,提前了解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有助于你在遇到相关纠纷时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供你做一个了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 患者仍要承担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否患者就不需要举证呢?对此,有关法律专家表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不等于患者完全不举证。作为病人或其家属,还要承担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和医疗行为造成损害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在病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时,仍应承担的基本举证义务包...


·患者应该怎样处理医疗纠纷
      患者应该怎样处理医疗纠纷怎样处理医疗纠纷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


·医疗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办
      医疗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办一、医疗纠纷的调解组织 依主持者的性质,调解可以分为:行政机关的调解、民间(组织)调解、法院附设的诉讼前调解等。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卫生行政机关在医疗纠纷的调解中占据着核心地位,《条例》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的范围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


·一、非全日制用工医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一、非全日制用工医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非全日制用工医社保是需要缴纳的,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是什么? 一、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二、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要内容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技术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