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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债务人的监护人讨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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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向债务人的监护人讨债吗 一、可以向债务人的监护人讨债吗
  基于监护人具有对被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也可被作为讨债对象。
  但是,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范围较广,而且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本身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是无行为能力人,有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有的自己有财产,有的则无财产。
  因此,仅仅了解监护人可以作为讨债对象还不够,还必须掌握其中的细节,以避免在催款清欠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二、怎么向债务人的监护人讨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父母,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再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第17条规定,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由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中,还有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之分,这意味着监护人的职责也不尽相同,而且监护人是否尽责,被监护人是否有财产等,都与赔偿相关。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无行为能力人千万他人损害的,一般都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监护人能举证说明,已经尽了监护责任,无行为能力人造成的损害是他不可防止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律规定他可以进行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未成年人进行数额较小的买卖活动,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正常时所进行的民事活动等,这都应由他们自己承担责任,要监护人对其进行的行为承担责任那必须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了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活动,如精神病患者在病症发作时造成的损害等。
  如果限制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又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如低能儿在福利工厂工作的,他们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同法定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如果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如通过继承、他人赠与所得等),监护人就可用斯民有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补偿,否则不利于调动监护人的积极性。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虽已成年,不须由监护人代其进行民事活动,但还没有生活来源,依靠父母抚养的,如果因违法行为而造成损害,被害者可请求其父母代偿。
  如某大学二年级学生骑车外出,因车速太快撞伤一位老太太,结果用去医药费5000多元,此时尽管该大学生已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但无清偿能力,债权人可请求其父母代偿,不过代偿的依据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而不是监护责任。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监护人讨债吗?答案是可以的。实践中,作为债权人,如果您的债务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时,您可以向其监护人追讨债款。一般来说,他们的父母是监护人。在向监护人讨债时,您需要对借债事实进行举证,避免对方耍赖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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